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威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1-046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威尔”)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对于上述事
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94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758,8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9,248,075.4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551,924.52 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
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
 1                                                                      15,183.6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78.19

 3                   全球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                          3,984.43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合计                                        27,646.2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支付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资资金
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的投资决
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闲置
资金安全和运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式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
业务。
    2、公司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
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需求的前提下,运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
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科威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