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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3-03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威尔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
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802,52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8,197,47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 5 名,股份数
量为 27,282,27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4.10%。上述股份原始锁定期为自公司
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因上述股东触发
延长锁定期的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现锁定期
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尚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蒋佳平、任毅、唐德平、邰坤、夏亚平关于其持有的限
售股上市流通承诺如下:
    (一)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蒋佳平、任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副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唐德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
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
累积使用;
    (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7)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8)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公司自然人股东、副总经理夏亚平、副董事长邰坤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如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4)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期间,将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
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
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6)本人同意相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本公司持有的
公司股票依法锁定;
       (7)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将
依法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引起的赔偿责任。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7,282,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0%,
原始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因公司股价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37.94
元/股,上述股东触发延长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所持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蒋佳平        11,951,864        14.94%          11,659,091     292,773
  2      任毅         6,453,954          8.07%           6,295,909    158,045
  3    唐德平         4,302,464          5.38%           4,197,273    105,191
  4      邰坤         2,875,909          3.60%           2,565,000    310,909
  5    夏亚平         2,629,773          3.29%           2,565,000     64,773
     合计           28,213,964         35.27%          27,282,273    931,691
    注:上述股东均通过合肥京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坤投
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数量合计为 931,691 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京坤投资所作承诺,该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原始限售
期为 36 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企业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因此,上述股东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合计 931,691 股
本次不予上市流通。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注 1)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27,282,273
                 合计                              27,282,273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科威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
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
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科威尔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
荐机构同意科威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