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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威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03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合肥科
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文件,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
效;被聘任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
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
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蒋佳平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唐德平先生、
刘俊先生、叶江德先生、高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葛彭胜先生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卢琛钰、雷光寅、文冬梅、代新社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