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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宇制药: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6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多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6 人,实
际出席监事 6 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
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

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82,373.31 万元,同比增长
33.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585.86 万元,同比上
升 2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993.71 万元,同比上升 26.22%。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资产 412,950.50 万元,同比增长 240.51%;净资产 355,849.69 万
元,同比增长 373.5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

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拟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2.11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9,379,6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05%。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1 年度利润分

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42,360,000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21 年度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及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披露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7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第
二章第三条(二)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
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控评价报
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属于 2021 年度新上市的公司,因此未披露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
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之“第十
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劳动合同到期拒绝续约,或劳动合同未
到期而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监事会认为:鉴于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注销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492 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3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监事王晓鹏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一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黄乾益提名张长江为第一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对张长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其为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