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53 公司简称:汇宇制药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8,990,617.28元,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6,516,589.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 本423,600,0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54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后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成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设置。 2020年5月28日,公司在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章程》的备案登 记。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实际控制人丁兆持有的特别表决权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 其他股东所持有的普通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丁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 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20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 ,公司运行正常,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 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4,066,766股,其中80,466,766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33,600,000股为普通股份,其余股东所持股 份均为普通股份。除公司章程约定的特别事项外,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 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丁兆及其实际控制的内江衡策、内江盛煜合计持有公司31.28%的股份和 60.95%的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权数量 表决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票) 比例 特别表决权股份 80,466,766.00 19.00% 435,933,830.00 53.97% 1 丁兆 普通股份 33,600,000.00 7.93% 33,600,000.00 4.51% 2 内江衡策 普通股份 11,038,719.00 2.61% 11,038,719.00 1.48% 3 内江盛煜 普通股份 7,359,146.00 1.74% 7,359,146.00 0.99% 4 其他股东 普通股份 227,535,369.00 53.71% 227,535,369.00 30.52% 5 公众股东 普通股份 63,600,000.00 15.01% 63,600,000.00 8.53% 合计 423,600,000.00 100% 745,467,064.00 100%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 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五票,而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一票。仅当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 权时,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均为一票: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前述第二项作出决议时,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相应数量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除外。 (二)特别表决权对股东大会议案的影响及对中小股东权益可能的影响 特别表决权机制下,实际控制人能够决定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对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也能起到类似的决定性作用,限制了除实际控制人外的其他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对发行人重大决策 的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 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三)防范特别表决权滥用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措施 1、中小股东具有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集权和提案权 《公司章程》赋予公司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的权利。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监事会监督特别表决权机制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就下列事项出具 专项意见: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转换为普通股份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 份; (3)公司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特 别表决权的其他规定的情况。 3、独立董事监督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公司设置了三名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等特殊职权,并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时 出具独立意见,上述工作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公司股东大会任免、 解聘独立董事时,特别表决权股份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份相同,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重要作用。 4、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公司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坚持现金分红 优先的基本原则。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分红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针对特别表决权机制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等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以及该等安排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及板块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汇宇制药 688553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方式 姓名 马莉娜 朱一丹 办公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电话 0832-8808000 0832-8808000 电子信箱 ir@huiyupharma.com ir@huiyupharma.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优质仿制药国内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内上市的肿瘤领域优质仿制化药 11 个,其他领域 2 个,全部为视同/通 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其中多个品种为首家或前三家过评。营销网络不断健全完善,销售区域已覆 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2000 余家等级医院。公司在国内上市的产品具有以下比较优势: 领域 产品名称(商品名) 适应症 比较优势 01 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首家过评,2019 年独家中选“4+7” 带量采购;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 市场份额第一 02 注射用阿扎胞苷 首仿;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市场 份额第一 肿瘤化疗 实体肿瘤 03 多西他赛注射液 首家过评;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 04 紫杉醇注射液 第二家过评;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 05 奥沙利铂注射液 第二家过评;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 06 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 第三家过评;2022 年完成集采续标 07 伊立替康注射液 第二家过评 08 盐酸帕洛诺司琼注射液 通过一致性评价 09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披露日前取得上市批件 10 肿瘤靶向治 注射用硼替佐米 多发性骨髓 报告期内取得上市批件 疗 瘤及套细胞 淋巴瘤 11 血液肿瘤协 普乐沙福注射液 造血干细胞 报告期内取得上市批件 同治疗 动员 12 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 报告期内取得上市批件 13 神经系统 丙戊酸钠注射用浓溶液 癫痫 报告期内取得上市批件、2023 年 3 月中选国家药品第八批集中采购 2、优质仿制药国外业务 2022 年公司持续推动国际市场的业务拓展,截止目前,境外已有 18 个品种获批上市,持有 近 270 项批件(含自主持有及授权合作方持有批件)。较 2021 年新增 9 个国家实现销售,包括瑞 典、丹麦等 5 个欧洲国家和新西兰等 4 个新兴市场国家,市场覆盖超过 56 个国家。同时,2022 年新增递交注册申请约 50 个,已递交注册待批的海外批件约 170 个,区域市场新增北美洲美国这 一主流市场,持续为公司国际化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国内创新药研发 公司持续推出临床价值高、市场规模大、技术壁垒高的优质仿制化药的同时,不忘创新研发 的初衷,积极推进肿瘤治疗领域生物创新药和小分子创新药的研发。生物创新药的立项主要聚焦 于多特异性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和 mRNA 肿瘤疫苗等前沿技术应用项目,小分子则将 与生物创新药形成靶点协同、联合显效作为选择,并积极探索 PROTAC 等技术更新带来的新技术 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新增立项 2 个,创新药在研项目合计 12 个,其中 7 个为小分子药物,5 个为大分子药物;改良新药项目 2 个。公司在创新药项目引进方面,完成百余个项目的筛选和评 估工作,推进多个项目进入深度洽谈阶段。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在国内和国外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终端以等级医院为主,主要采用集采带量和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销商多为国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如国药控股、华润医药等公司,向公司购买产品后向 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销售。公司委托专业学术推广服务商,通过学术会议、专业研讨、技术交流 等方式对公司的产品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使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等更好地认知、熟悉和 应用公司的药品为广大肿瘤患者提供有效的治疗。 (2)国际市场的销售模式 公司制剂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主要通过子公司英国海玥进行,目前以英国和欧洲市场为主。 英国海玥的销售模式主要为委托代销模式,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药品采购投标,相关产品中标后, 英国海玥委托药品批发商以代销模式销售给公立医院等最终客户。同时,公司在爱尔兰、德国、 芬兰、匈牙利等欧盟国家通过代理分销合作模式,参与当地政府和公共卫生系统的投标及后续销 售工作。 2、研发模式 公司围绕肿瘤治疗领域药物和复杂注射剂药物进行优质仿制化药和创新药的立项开题与研究 开发,继而在营销终端形成管线和产品线优势。由于制药技术专业的细分,公司设立 4 个研究所, 进行优质仿制药与原料药/辅料、生物创新药、小分子创新药和技术应用延展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研 发;在各研究所内,多项目滚动运行,不断历练技术平台,使得其日趋成熟。同时,公司不断丰 富和优化知识产权/立项部门、临床研究部门和注册部门等共性协同部门,步履坚定的践行由以仿 养创向仿创结合的发展战略。 3、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情况和订货合同,结合生产车间/生产线使用情况、各产品库存和生产周期等情 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欧盟和美国等 GMP 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实现高标 准 GMP 管理要求下生产环节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除商业化产品的生产外,生产和质量管理系统还需要结合研发计划进行中试的预试、工艺验 证批次、注册批次等非商业化产品的生产。 4、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原料药、辅料和包装材料等。质量管理系统负责收集供应商 资质、经营状况和供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通过后将供应商纳入档案,采购部门在供 应商档案中选择合格供应商,并比选确定最终供应商。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①全球及中国肿瘤概览 癌症治疗经历了从手术切除到放疗、化疗和靶向、免疫治疗等多手段并行的发展历程。1881 年,人类首次成功施行胃癌手术,外科医生通过对病人身体施行手术以达到移除癌症的目的。手 术适合仅存在于身体某局部位置的实体肿瘤,并不适用于白血病或已经扩散的癌症。手术可以在 其他治疗方案之前或之后施行。 放疗是使用高剂量电离辐射以杀死癌细胞、促使肿瘤萎缩的方法。放射疗法可以用于治疗多 种癌症,包括实体肿瘤和淋巴瘤以及白血病。辐射不仅会杀死癌细胞、抑制肿瘤生长,还会影响 癌细胞附近的正常细胞,这将导致副作用。化疗是使用化学物质进行癌症治疗的方法,通常使用 一个或多个抗癌药物来减缓癌细胞的生长。化疗也会引起诸如口腔溃疡、恶心、脱发等多种副作 用。典型的化疗药物包括烷化剂、抗代谢物、抗肿瘤抗生素等。 靶向治疗是精准医疗的理论基础。靶向药会精准识别癌细胞,对正常细胞破坏度较小,人体 的副作用大幅减少。靶向治疗于 1990 年代开始研究,2000 年后在临床上开始使用。靶向治疗是 通过干扰或阻断肿瘤发生、发展中的关键靶分子和相关信号通路,抑制肿瘤生长、转移的治疗方 法。分子靶向药物主要根据正常人体细胞和肿瘤细胞在基因、信号转导以及酶等分子生物学上的 差异,通过靶向作用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减少肿瘤细胞数量。靶向治疗大多是小分子药物或单克 隆抗体。相对于传统化疗或靶向治疗,免疫疗法的本质是针对免疫细胞,不是癌症细胞,是动员 患者自身天然的抗癌症免疫功能。免疫疗法,是通过增强自身免疫功能来清除肿瘤细胞的技术。 免疫疗法主要包括 CAR-T、肿瘤疫苗和检查点抑制剂等。 ②全球及中国肿瘤流行病学分析 在多种因素的驱动下,全球癌症年新发病例数从 2017 年的 1764 万增加到 2021 年的 1974 万, 即 2017-2021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8%。预计 2030 年,全球的癌症新发病例数将达到 2404 万, 即 2021-203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2%。 中国的新发癌症病例数从 2017 年的 417 万增至 2021 年的 469 万,即 2017-2021 年的年复合 长率为 3.0%。预计 2030 年,中国的癌症新发病例数将达到 581 万,2021-203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 为 2.4%。 ③抗肿瘤药物市场分析 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蓬勃发展,更多的靶向药物及肿瘤免疫治疗药物问世和更多的适应症获 批以及增加的患者人群,推动了抗肿瘤药物市场的进一步增长。目前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 2017 年的 1106 亿美元增长到 2021 年的 1817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3.2%。预计到 2030 年, 全球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 4845 亿美元,2021 年至 203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1.5%。 受患者数量增加、临床需求增加、相关有利政策等驱动因素影响,中国肿瘤药市场在未来几 年将呈现快速上升态势。目前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规模从 2017 年的 1394 亿元增长到 2021 年 231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13.5%。预计到 2030 年,中国抗肿瘤药物市场将进一步增长到 6513 亿 元,2021 年至 2030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12.2%。 目前,中国的抗肿瘤药物市场仍以化疗药物为主导,占整体市场的 60%以上,其他靶向药物 包括小分子靶向药物,单克隆抗体等占 32.5%,其余 7.1%为免疫治疗药物。但随着相关有利政策 推动,新药上市速度加快及患者负担能力的提高,中国有着巨大的靶向药物和免疫治疗药物市场 潜力,预计到 2030 年,靶向治疗和免疫治疗将分别占据市场的 47.1%和 39.4%。 ④中国抗肿瘤市场驱动力及发展趋势 抗肿瘤药物市场受需求端和政策端两大因素驱动,具体驱动力因素如下: 患者数量增加 2021 年,中国癌症新发病人数达到 469 万,约占全球癌症发病人数的四分之一。受人口老龄 化、环境污染、吸烟、运动缺乏、高热量饮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的普遍影响,预计到 2030 年中国 癌症新发病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到 581 万,预示着抗肿瘤药物需求的不断增长。 临床需求增加 癌症患者仍然存在巨大的尚未满足的治疗需求。世界各国都对治疗癌症或罕见病的新药或新 型疗法寄予厚望,对新药和新型疗法开发的研发投入也不断增加。特别是一些中小型生物技术制 药公司,致力于开发新药,这将促进抗肿瘤药物市场的增长。 政策利好 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缩短创新药物临床申请和上市申请的审批时间,加快有潜力的新 药进入市场,满足临床迫切需求,专利保护也大大加强。此外,政府还出台了进口抗癌药免税、 人才激励计划和专项公共研发基金等优惠政策,特别是支持中国企业的研发活动。因此,现有的 新型肿瘤治疗方法将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在未来会成为抗肿瘤药物市场增长的一大助力。 集采和医保谈判常态化 13.6% 集采和医保谈判常态化,使得优质仿制药、创新药在肿瘤治疗药物的可及性方面有了较大的 进展,避免肿瘤患者的因病返贫。 (2)主要技术门槛 不管是优质仿制药亦或创新药物,其研发相较普通产品具有高科技、高投入、长周期、高风 险等行业特点。根据《2021 医药创新回报率评价》,2021 年全球创新药的研发平均成本为 20.06 亿 美元,平均研发的时间周期为 6.9 年。 有效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开发出真正差异化、海外市场认可的产品决定着药企的未来。 从优质仿制药出发,企业需要通过成本和质量管控,更好的解决可及性问题。就创新药而言,对 基础科学和临床科学的深刻理解、将临床表征转化为临床前各种指标、找到合理的靶点和生物标 志物、提出科学假说、通过体内和体外实验设计并优化候选化合物、确定合理的患者人群、开展 多中心临床试验则是创新药企面临的巨大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秉承“关爱生命,追求卓越,简单诚信”的企业文化及价值观,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 创新为驱动力,专注于肿瘤领域治疗药物和复杂注射剂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向国内外多个 国家的患者提供疗效显著、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优质仿制药和创新药。 公司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肿瘤治疗领域优质仿制药已有十余个,其中不乏年销售额超过 10 亿、 3 亿和 1 亿的多个重磅品种、大品种。根据米内网 2022 年度数据信息显示,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和注射用阿扎胞苷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在审优质仿制药品种近 30 个,其中近 20 个为肿瘤治疗领域药物。通过在审数量、上市产品数量和单品销售额、市场份额以 及产品线销售额等多项核心数据可见,公司已跻身肿瘤治疗领域优质仿制药领军企业之列。 在优质仿制药境外业务中,公司有 18 个品种获批上市,持有近 270 项批件(含自主持有及授 权合作方持有批件),销售区域覆盖 50 多个国家。公司产品注册在欧洲市场稳定提升,位列肿瘤 治疗领域优质仿制药欧洲注册的第一梯队。继 GMP 体系符合中国、欧盟和英国等国际标准之后, 在 2022 年下半年,公司生产车间 GMP 体系接受并顺利通过 FDA 认证,产品注册加速向北美洲 市场,特别是美国这一主流区域以及新兴市场进军。 随着相关有利政策的推动和企业自身技术发展的升级,公司在肿瘤治疗领域升级发展的靶向 药物、免疫治疗药物等创新药的研发于 2019 年开启,大分子主要为双/多特异抗体和 mRNA 治疗 性疫苗,已建成单克隆 B 细胞抗体筛选平台、复杂抗体工程平台、mRNA 疫苗设计、分子工程改 造、mRNA 生产、蛋白瞬转表达纯化和分析、定点偶联技术、体内体外药效评估、可开发性评估、 稳定细胞株构建、上下游工艺、制剂处方和工艺等发现和开发技术平台。小分子创新药侧重于双 靶点化合物,公司已建成包括药化技术平台、体内外生物筛测平台、ADME(吸收、分布、代谢、 排泄)筛测平台、体内 PK(药物代谢动力学)筛测平台、小分子 CMC 研发平台包括合成工艺平 台、PROTAC 设计和筛选平台及 ADC 毒素/Linker 平台等研发平台。在技术平台建设和完善的同 时,创新药研发团队将多个项目持续推进至 PCC、临床前安评等里程碑阶段,预计在今年及以后 几年中陆续进行近 10 项创新药的 IND 申请,与优质仿制药的研发和商业化形成技术、疗效、可 及性等多重组合优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全球及中国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不断增长 近年来,全球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不断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将增长到 2954 亿美元;得益于创新药公司的增长、国内多项利好政策执行等 的影响,国内医药行业的研发投入也将持续增长,预计到 2025 年将达到 3426 亿人民币。 (2)带量采购常态化对仿制药企业的影响 带量采购常态化使得仿制药品的生命周期缩短、单产品利润空间降低,要求企业具备品种线 丰富、生产的成本管控和商业化学术推广等综合的组合的优势。 从产品端角度,各仿制药品种的价值将出现分化:针对仿制门槛较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 件较多的药品品种,其在带量采购招标竞价过程中将面临较大竞争压力,拥有成本优势的企业将 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针对仿制门槛较高、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批件较少的药品品种,则将具备较 强的竞争优势和议价权。 (3)原料药/制剂一体化能提升企业的成本优势与综合竞争力 布局原料药和对应化学制剂全产业链的企业,由于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更好进行资源配置, 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具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盈利能力。此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中明 确,企业申报价格出现相同时,该品种按以下规则及顺序确定拟中选企业及供应地区确认的优先 顺序:“(4)原料药自产的企业优先(限指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为同一法人)。”因此,具备原 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企业将具备成本优势,也将成为带量采购招标竞价中的核心竞争力,“原料药+ 制剂”一体化模式将成为药品生产企业重要的发展模式。 (4)全球及中国创新药市场加速扩张 创新药有更高的价格和投资回报率,头部药企持续加大在创新药研发的投入。随着全球生物、 化学技术不断发展,新的靶点和机理不断被发现,将有更多的创新药物满足更多患者的需求,随 着国内创新药物相关政策利好(药品注册分类、优先审评审批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接受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研发支出增加、港股 18A 与科创板第五套 IPO 新政实施等,促使创新药加速上市。创新药市场的增长较快,创新药企业也面临新发展机遇。 (5)国际化 近年来,无论是仿制药带量采购还是创新药医保谈判,医药行业限价政策承压,只有面向国 际化,才能提高市场的天花板,走出去成了医药企业做强的必由之路。同时对于部分复杂注射剂、 首仿药、专利挑战药、改良型新药,特别是真正的创新药,国际市场规模远远超过中国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增减(%) 总资产 4,276,509,801.89 4,129,505,041.77 3.56 1,212,742,457.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718,074,323.01 3,558,496,852.96 4.48 751,484,543.87 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1,493,267,942.75 1,823,733,127.05 -18.12 1,364,197,467.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8,990,617.28 -44.15 445,858,609.04 343,324,269.1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8,163,722.79 -51.6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09,937,139.97 324,784,624.7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94,060,349.44 -56.52 446,363,321.95 387,947,751.3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85 32.59 减少25.74个百分点 59.13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 1.20 -50.83 0.9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9 1.20 -50.83 0.95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23.85 13.61 增加10.24个百分点 6.51 入的比例(%)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主要财务指标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66,465,985.28 366,787,071.37 386,863,922.44 273,150,96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9,193,479.87 50,509,258.72 65,660,105.74 13,627,772.95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9,081,410.60 37,355,292.34 50,842,626.29 884,393.56 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7,691,551.93 45,546,303.67 98,505,796.28 -47,683,302.44 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8,61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 18,691 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 1 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 1 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含 况 转 融 通 借 出 股 股东名 持有有限售 报告期内增 比例 股 东 称 期末持股数量 条件股份数 减 (%) 份 性 (全称) 量 股份 的 数量 质 状态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丁兆 0 114,066,766 26.93 114,066,766 0 0 境 内 无 自 然 人 黄乾益 -2,453,055 58,548,379 13.82 0 0 40,020,000 境 内 质押 自 然 人 上海爽 -10,031,545 45,162,051 10.66 0 0 4,000,000 境 飒企业 内 管理咨 非 询事务 质押 国 所(有限 有 合伙) 法 人 王晓鹏 -7,034,807 22,401,778 5.29 0 0 2,500,000 境 内 质押 自 然 人 内江衡 0 11,038,719 2.61 11,038,719 0 0 境 策企业 内 管理咨 非 询服务 无 国 中心(有 有 限合伙) 法 人 长兴茂 -8,472,000 10,234,682 2.42 0 0 0 境 达股权 内 投资合 非 伙企业 无 国 (有限 有 合伙) 法 人 曹永明 8,472,000 8,472,000 2.00 0 0 0 境 内 无 自 然 人 谭娟 8,465,926 8,465,926 2.00 0 0 0 境 内 无 自 然 人 湖州意 -10,132,360 8,265,505 1.95 0 0 0 境 诺特企 内 业管理 非 合伙企 无 国 业(有限 有 合伙) 法 人 内江盛 0 7,359,146 1.74 7,359,146 0 0 境 煜企业 内 管理服 非 务中心 无 国 (有限 有 合伙) 法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内江衡策、内江盛煜系实际控制人丁兆控制的企 业;2、王晓鹏、黄乾益系姨侄关系;3、除此之外, 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的声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不适用 明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数量 表决 报告期内 表决权受 序号 股东名称 特别表决权 表决权数量 权比 表决权增 到限制的 普通股 股份 例 减 情况 1 丁兆 33,600,000 80,466,766 435,933,830 0.5848 0 0 2 黄乾益 58,548,379 0 58,548,379 0.0785 -0.33 0 3 上海爽飒 45,162,051 0 45,162,051 0.0606 -1.34 0 4 王晓鹏 22,401,778 0 22,401,778 0.0301 -0.94 0 5 内江衡策 11,038,719 0 11,038,719 0.0148 0 0 6 长兴茂达 10,234,682 0 10,234,682 0.0137 -1.14 0 7 曹永明 8,472,000 0 8,472,000 0.0114 1.14 0 8 谭娟 8,465,926 0 8,465,926 0.0114 1.14 0 9 湖州意诺 8,265,505 0 8,265,505 0.0111 -1.36 0 特 10 内江盛煜 7,359,146 0 7,359,146 0.0099 0.99 0 合计 / 294,014,952 80,466,766 615,882,016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49,326.79 万元,同比下降 18.12%,原因是公司主要产品注 射用培美曲塞二钠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其他产品如奥沙利铂注射液等销售收入增长;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899.06 万元,同比下降 4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816.37 万元,同比下降 51.66%,主要是受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下降导致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而研发投入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净量净额 19,406.03 万元,同比下降 56.52%。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是 35,619.37 万元,同比增长 43.50%,其原因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 和研发项目数量增加,研发人员总数和整体薪酬有所增长;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从 2021 年的 13.61%提高到 23.85%,同比增加了 10.24 个百分点,是受营业收入下降、研发费用增长所致。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427,650.98 万元,同比增长 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371,807.43 万元,同比增长 4.4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