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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高测股份关于签订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采购框架协议
        合同金额:公司与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关联企业(以
        下简称“苏州协鑫”)签订了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期
        间的《电镀切片金刚线长期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
        协议”),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暂估金额为 25,139.7849 万元人民币,具
        体以该协议项下的订单实际发生数量、金额计算。
        合同生效条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协议为公司产品销售框架合同,若本协议
        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协议的内部审批程
   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电镀切片金刚线,暂估金额为 25,139.7849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
该协议项下的订单实际发生数量、金额计算。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五台山路 69 号
    4、法定代表人:瞿述良
    5、经营范围:太阳能级及电子级多晶硅片、直径 200mm 以上硅单晶及抛光
片生产与研发,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注册资本:99029.812 万元人民币
    7、股权结构: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50.93%,保利协鑫(苏
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 49.07%。
    8、关联关系说明:苏州协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苏州协鑫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如
下:
            年度              销售收入(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7                       1,791,465                 0.42%
            2018                      22,578,120                 3.72%
            2019                      47,508,837                 6.65%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同时包含签字页中的甲方关联企业)
    乙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协议暂估金额为 25,139.7849 万元人民币,具体以该协议项下的订单实际发
生数量、金额计算。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
    3.1 甲方以现汇(电汇)或不大于 12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乙方银行账
户付款。
    3.2 本协议实行寄售模式,即乙方的每月结算款按照甲方当月合格产品实际
使用量进行结算,不按照甲方当月订单数量或乙方当月交货量进行结算。
    3.3 乙方应按月依据甲方订单及时交货,且应同时提交金额为该月订单货物
100%金额的收据(送货清单、协议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订单号必须一致且
必须随货通行,以便甲方及时入账)给甲方。乙方在每月 30 日前根据甲方的当
月合格产品的实际使用量,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审核无误后的 30 日内付清票面货款。
    4、履行地点和方式
    乙方负责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双方就未及时交付产品、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擅自外包、单方解除协
议及逾期付款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
协议的其余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公司产品销售框架合同,履行期间为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若协议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