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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高测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6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 66 号高测股
份 A 栋培训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4,532,3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532,37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2.2283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2.22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尚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秀涛先生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4,532,37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变更部
  1      分募集资金投      8,318,654       100.00      0   0.0000     0     0.0000
         资项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
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恩颖、王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