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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26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及文件。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保密制
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
告前六个月(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
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
                                        1
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周波          管理骨干                  7,800              1,000
      2      厉孟华          管理骨干                  8,983                  -
      3      王新辉          管理骨干                 24,210                  -
      4        高兵          管理骨干                 20,822             20,822
      5      李广辉          管理骨干                    200                  -
      6      胡德焱          管理骨干                  5,760                484
      7      杨保聚          技术骨干                  1,774                200
      8      张洪刚          技术骨干                  9,913                  -
      9        刘颖          业务骨干                 10,700                  -
     10      韩法权          技术骨干                  8,700                  -

    经公司核查,上述 10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完全系其根据公司
公开信息和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
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
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保密制度的规定,严
格限定了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中介机构及
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相关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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