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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
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玉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

                                       1
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1,851,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7,803,654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25%;公司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
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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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
进行了检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
公司员工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税),
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
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及监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不领取
董事及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
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
告正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3
制性股票的议案》
    1、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
否成就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经对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4月23日,并同意以1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48名激
励对象授予321.0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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