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高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中,独立、
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
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现行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对该议案事项,我们
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编制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
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做出了充分详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的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
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
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情形。上述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进一步
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及相关承诺的内容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该议案事
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利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合
法权益,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许志扬    王传铸    赵春旭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