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高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负责高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高测股份签订《保荐协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高测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股份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高测股份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高测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法违规情形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高测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高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1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高测股份依照相关规定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7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高测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范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高测股份严格执行信息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相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10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及其控股股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及其控股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2021 年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
                                     2
       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不存在前述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
                                            情形
       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
       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不存在前述
 16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 情形
       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六) 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并在持续推进金刚线切割技术等公司核心技
术在半导体行业、磁性材料行业、蓝宝石行业的应用。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

                                       3
磁性材料行业、蓝宝石行业均属于新兴产业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发展速度快、
技术和工艺进步较快、变化快等特点,若公司产品应用的下游行业发生重大技术
路线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光伏硅片切割技术正朝着“细线化、高速度、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
发展,若公司重要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失败或重大研发项目失败,公司将不能持
续保持自身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以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未来,如若光伏硅片或电池环节的技术路线、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亦可
能对公司产品的适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硅片环节, 2015 年以前光伏行业
硅片的切割基本是采用砂浆切割技术,而目前金刚线切割技术已全面替代了砂浆
切割技术;未来在高硬脆材料切割领域,亦有可能出现其它切割技术全面替代金
刚线切割技术,若行业内出现了此类重大替代性技术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会
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在电池环节,光伏行业中晶硅
电池目前占据主导地位,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等新材料正在持续发展,并在一
些特定场合得到应用;由于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在制造过程中无需使用金刚线
进行切割,如若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等技术在未来取得突破性进步,侵蚀甚至
取代晶硅电池的主导地位,则可能出现新技术替代金刚线切割技术,导致公司现
有产品体系的市场需求大幅下降,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创新型高新技术产品为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素
质的研发团队及公司核心技术对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和持续提升发展潜力至关重要。未来若发生研发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
情形,若发生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情形,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持续创新
能力及市场竞争力,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向光伏行业销售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经营业绩

                                   4
与下游客户的扩产计划及经营情况息息相关。硅片制造环节是全球光伏产业链中
产业集中度较高的环节,公司下游光伏行业集中度提升,一方面,将可能导致公
司下游单一客户的采购规模增加、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增强,从而压缩其向上游供
应商产品的采购价格;另一方面,将可能导致下游客户竞争态势加剧、下游硅片
产品价格下降,从而压缩上游供应商的产品利润空间。上述两方面影响将可能导
致公司产品的售价及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2)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订单取消风险

    公司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订单存在一定执行周期,受客户自身、行业变化等
因素影响,存在部分订单被取消情形。若在公司订单执行过程中,遇到宏观经济
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订单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新业务拓展不利风险

    公司作为半导体、蓝宝石、磁性材料等行业金刚线切割领域的新进入者,在
业务拓展初期面临着销售渠道匮乏、市场覆盖能力弱、产品储备较少等方面的挑
战。此外,在公司拓展新业务过程初期,公司新业务产品的市场使用数据较少,
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决策需要一段时间的验证过程。总体而言,上述新业务占
公司总体业务的比例还比较小,如果公司在上述业务开展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
对挑战,将导致新业务拓展遇阻,从而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行业风险

       (1)政策变化及市场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面向光伏行业销售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经营业绩很大程
度上受到光伏行业波动的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光伏硅片切割加工业务处于光伏产
业链上游硅片制造环节,下游主要客户为光伏硅片制造企业。光伏硅片切割加工
业务主要受下游光伏硅片企业的开工率和硅片产品的市场需求影响,而下游光伏
硅片企业的开工率和对硅片产品的市场需求取决于国内外光伏应用市场的新增
装机规模。下游行业政策的变化通过影响新增装机规模进而影响公司下游光伏硅

                                     5
片企业的开工率和对硅片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传导影响公司拟开展的光伏硅片
切割加工业务的市场需求。目前,光伏发电尚未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受补贴
政策调整、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以及阶段性产能过剩等
多重因素影响,行业存在较大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光伏电池片企业的开工率和对硅
片产品的市场需求。如果相关下游行业不景气或竞争日益激烈或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刚线切割技术在光伏行业等更多高硬脆材料行业的规模化应
用,众多企业陆续进入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及金刚线制造领域,并在持续加强对
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产能建设及市场推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主要
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4、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和增速紧密相关,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本
公司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核心产
品等产品的需求造成影响。

    (2)市场容量受限风险

    若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受到各国光伏产业和贸易政策限制、新冠肺炎疫情导
致的劳动力和物流问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不及预期,则会对光伏行产业链各环
节产品的产量和销量造成直接的不利影响,这将限制光伏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的
实际市场容量,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量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其他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46,872.76 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

                                   6
为 24.34 %,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8.69%。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公司应收账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甚至不
能回收,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本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6,896.88 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4.36%。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较大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特点相关。公司设备类产
品从采购、生产、发货到验收存在一定周期,故导致期末在执行合同的相关存货
余额较大。公司切割耗材类产品根据产品月度及季度订单量组织生产并保有一定
规模的安全库存,故期末金刚线产品存在一定规模的存货余额。公司存货余额较
高影响了公司资金周转速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若下
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主要会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595,699,679.29     356,679,897.66            67.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046,632.76      31,996,996.00           12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0,397,476.90      29,586,102.96           104.1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65,940.88      52,905,057.24            -11.60
                                                                     本报告期末比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末           2020年末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4,982,646.26    984,399,169.51              6.15
总资产                         2,543,621,455.46   1,919,216,715.45            32.53

    2021 年半年度,高测股份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26               73.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26               73.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37           0.24               54.1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0           7.80    减少0.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5.95           7.21   减少1.26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11          10.21    减少2.1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1 年 1-6 月,高测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67.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128.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同比增长 104.1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73.07%,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54.17%,主要原因是:

    (1)行业快速发展及公司新品受到市场认可,带动公司本期产品销量同比
增加:

    ①随着光伏发电由政策驱动发展阶段转入“平价上网”发展阶段,光伏发电
市场空间快速打开,自 2020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下游客户开始加速扩产,市场对
光伏切割装备和切割耗材的需求量同比上年同期增加,从而带动了公司 2020 年
下半年签订的销售订单增加,进而促进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执行及交付的订单
量大幅增加。

    ②2020 年下半年公司推出了最新一代金刚线晶硅切片机 GC700X,该产品
通过轴距变化可满足多规格光伏硅片尺寸切割需求,该产品上市后即快速取得了
较高的市场份额,助力公司 2020 年下半年及本期签订的装备类产品销售订单大
幅增加,从而带动了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增长。

    (2)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2021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减少 11.06%,主要
是本期银行承兑到期解付较上年同期增加。

    3、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同比增长 32.5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执行的

                                      8
销售订单增加,公司存货规模、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

    4、本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 6.15%,主要原因是公司
本期取得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高测股份以技术与研发为核心竞争力,主要从事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切割
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硅片制造环节。基于自主研
发的核心技术,高测股份正在持续研发新品,推进金刚线切割技术在光伏硅材料、
半导体硅材料、蓝宝石材料、磁性材料等更多高硬脆材料加工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助力客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高测股份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1)技术研发优势;(2)产品协同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4)成本优势。2021 年半度,高测股份继续深耕高硬脆材
料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领域,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保持原有竞争优势,
并在半导体硅材料、蓝宝石材料、磁性材料等更多高硬脆材料加工领域中推进金
刚线切割技术的产业化应用。

    综上所述,2021 年 1-6 月,高测股份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高测股份以研发驱动公司业绩发展,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
研发支出。2021 年 1-6 月,高测股份研发费用为 4,831.86 万元,较同比增长 32.71%。
2021 年 1-6 月,高测股份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8.11%。公司研发费用增
长较快的原因为,公司对部分研发骨干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从而相应增加了研
发费用。

    2、研发进展

    2021 年 1-6 月,高测股份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9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189.75 万元。其
 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654.80 万元;直接
 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8,903.7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2,631.2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8,463.98 万元(包含现金
 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 1,140.52
 万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27,323.4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307.04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5,256.64
发行费用金额 509.9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53,050.4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654.80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1,534.95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147.30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577.43
减: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益补流金额                                       121.40
募集资金余额                                                         28,463.98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                                         27,323.46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40.52

      高测股份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10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所示:

    1、直接持股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持股数量(股)
   张    顼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1,485,950
   尚    华         董事、董事会秘书                                   4,902,885
   张秀涛                总经理                                          455,600
   李学于             董事、财务总监                                      68,000
   胡振宇                 董事                                         4,902,885
   蒋树明                 董事                                                  -
   于文波                 董事                                                  -
   王传铸                独立董事                                               -
   许志扬                独立董事                                               -
   赵春旭                独立董事                                               -
   魏玉杰               监事会主席                                       102,000
   郭    蕾               监事                                            34,000
   赵    珊               监事                                            56,100

    2、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