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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9-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的核
查了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0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4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56.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3,05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2020)
验字第 03001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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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总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40,592.20         30,000.00         30,000.00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15,877.99          8,000.00          8,000.00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5,396.22          4,000.00          4,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11,050.40
                         总计              79,866.41         60,000.00         53,050.40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金额
  1       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         30,000.00        19,000.00             4,602.53
  2       金刚线产业化项目                  8,000.00         2,300.00              961.64
  3       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4,000.00         2,419.19             2,419.19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2,631.21            12,631.21
  5       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
                                                            16,700.00             4,575.18
          造示范基地项目
                     总计                  60,000.00        53,050.40            25,189.75
注:
    1、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及金刚线产业化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意将高精密数控装备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金刚线产业化项目暂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5,700 万元,共计 16,700 万元募集资金(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31.48%)进行变更。变更使用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项目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项目,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 18,32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6,700 万元,新项目建设所需的
其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于 2021 年 1 月结项。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技术中心扩建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已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16,021,440.6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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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00 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4 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募投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60,000 万,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的募集资金从 18,000 万调整至 11,050.40 万元。

         二、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
  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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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
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
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
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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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
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
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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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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