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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0,032.00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
        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
        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
        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本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本合同顺利履行,
        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合同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
元(含本数),本次合同金额为 10,032.00 万元,达到重大合同自愿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032.0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 888 号
    法定代表人:罗晓云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注册资本:24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持股 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5%。
    (三)关联关系说明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与
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金额为 12,420.00 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卖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 10,032.00 万元。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以电汇的方式支付预付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4、履行地点和方式
    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期间由公司分批次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月。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逾期交货、逾期调试、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逾期付款等情
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原
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由公司分批次将货
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后质保期为 12 个月。
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
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合
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