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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 14,101.50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由供方负责分批次将货
        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预验收、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上述合同为产品销售合同,若上述合同顺利
        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
        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的子公司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签订了设
备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上述合同”)。上述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
合计为人民币 14,101.50 万元(含税)。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
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
元(含本数),上述合同金额合计为 14,101.50 万元(含税),达到重大合同自愿
披露标准。



       二、合同标的及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上述合同标的为光伏切割设备,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101.50 万元(含
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岩瑞镇新康村 2020-U19 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日期:2021 年 9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0%。

    2、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工业园区芦田轻工产业基地创业大道旁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0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
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需方: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供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合计为 14,101.50 万元(含税)。
    3、结算方式
    按照顺序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
金。
    4、履行地点和方式
    供方负责分批次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5、履行期限
    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由供方负责分批次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
点;货物完成预验收、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质保。
    6、违约责任与赔偿
    合同双方就逾期交货、逾期付款、质量问题等情形分别约定了各自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
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为公司产品销售合同,2022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期间由供方负责
分批次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货物完成预验收、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及质
保。若上述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
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等不可预测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