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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高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许志扬先生、王传铸先生和李学于先生,
 许志扬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1年8月9日选举了新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李雪先生、权锡
 鉴先生和李学于先生,李雪先生为主任委员。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参加
 了会议,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     2021年4月23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正文的议案》

 2     2021年8月12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的议案名称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3     2021年9月13日                         1、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2021年10月28日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及专业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0年
 度审计机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独立性方面,中兴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投资、经营关系,其所有执行公司审
 计业务的人员未在公司任职,和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获取除审计业务
 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保持了独立性。
       专业性方面,中兴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所有执行公司审计业务
 的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具备应有的职业谨慎性与专业性。审计委员会
 认可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对其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
 中兴华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
 义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华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进行了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
 大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经中兴华审计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在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保持了良好沟通。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2021年
度审计相关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和完
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内审
工作能够有效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
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
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今后审计委员会亦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切
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