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
 月18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
 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
 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
 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
度的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133,25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
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6.87%。同时,拟以截
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4,740,56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26,591,960股。
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
份/股权激励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
职责;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地
研究了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治理体系进行优化的事宜,确保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
 度的经营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勤勉尽责、锐意进取,公司在新
 产品研发、经营成果、市场地位等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董事会同意通过
 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万元/年(含
税),按月发放;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
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
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框架架构为月基本工资+年
度绩效奖金。其中,月基本工资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年度绩
效奖金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经营业
绩完成情况,依据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岗位承担的责
任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及全年具体薪酬
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现任总经理)张秀涛先生、公司董事(现任财务总监)李学于先
生、公司董事(现任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
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030001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5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高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等)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
 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
 4家现有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在总体风险可控的
 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及子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针对上述被
 担保对象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授信和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
款的客户的融资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同意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
括但不限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融资提供回购担保;若上述客户不
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
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
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
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不含之前已审议通过的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
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
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整合资
源配置,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同时
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1 年确定了公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
同的自愿披露标准为合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本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日益增长,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减
少冗余信息,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效率,公司今后日常经营相关重大销售合同的披
露标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执行,不再执行上述合
同金额达到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愿披露标准。
    若公司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的日常经
营合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况,披露可能导致
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
    上述调整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等事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以在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盐城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作为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以自筹资金及
外部融资投资约6.31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实施进度以项目实
际进展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建湖(二期)12GW光伏大硅片项目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
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