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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赵春旭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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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 激 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1 年 4 月 14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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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4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的 7 名
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 80%,其本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96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16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部分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公司对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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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
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归属、调整及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
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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