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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8 日
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 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
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30 万元,发行数量
4,833,000 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20%、第五年 1.6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4.8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
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8,33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8,33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14,499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
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
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7 月 1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权。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120 元面值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12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根据自身
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2)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
“高测配债”,配售代码为“726556”。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
算法取整。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后,申请
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届满。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
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8 日。除上述延长方案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