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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4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7 月 8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
一步明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
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及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30 万元,发行数量
4,833,000 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20%、第五年 1.60%、第六年 2.0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4.8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
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8,33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48,33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
包销金额为 14,499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7 月 15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权。
    (1)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15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120 元面值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转换成手
数,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212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可
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
    (2)原 A 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
“高测配债”,配售代码为“726556”。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
确算法取整。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后,
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2 年 8 月 8 日
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
进行,公司拟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8 日。除上述延长方案有效期外,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
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将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
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
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8 日。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事项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
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33.14 万股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 161,851,400 股变更为
227,923,360 股,注册资本由 161,851,400 元变更为 227,923,360 元。因道路更名,
公司注册地址由青岛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 66 号变更为青岛市高新
区崇盛路 66 号。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
权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
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期)年产 4000 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
议案》
    公司计划以在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壶关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作为壶关(一期)年产 4000 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主体,以自
筹资金及外部融资投资约 66,576.40 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具体
实施进度以项目实际进展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壶关(一
期)年产 4000 万千米金刚线项目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