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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笔
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239 号),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测
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483.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483,3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049,800 元(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250,2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1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拟投入总额

   1       乐山 12GW 机加及配套项目      17,804.58     15,600.15     14,695.17

   2     乐山 6GW 光伏大硅片及配套项目   37,738.25     32,729.85     32,729.85

                  合计                   55,542.83     48,330.00     47,425.0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
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
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
本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
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
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批程序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青岛
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高测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