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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8  

                        证券代码:688556           证券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转债代码:118014           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 66 号高测股份
A 栋培训中心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9

普通股股东人数                                                        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9,217,1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9,217,1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143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14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顼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9,216,536 99.9993          600 0.000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
  1                  29,721,086         99.9979    600   0.0021       0   0.0000
         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
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智、张淼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