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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测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42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
                                         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世举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证
                                         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60 号)批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上市公

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6.29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41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070,38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2,566,396.1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0,503,992.88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9 号)批准,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83.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049,8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4,250,200.00 元。本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持续督导机构”、

“保荐机构”)作为高测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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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信

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导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司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做出的各项承诺。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导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范等。                                       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8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营。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导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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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并审阅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文件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10                                                    进行了事前审阅,不存在公司不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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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等事项。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
14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
       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3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
                                                        本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15                                                    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
                                                        检查工作要求。
         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
         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
         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未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并持续推进金刚线切割技术等公司核心技术

在半导体行业、蓝宝石行业、磁性材料行业的应用。光伏行业、半导体行业、蓝

宝石行业、磁性材料行业均属于新兴产业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具有发展速度快、

技术和工艺进步较快、变化快等特点,若公司产品应用的下游行业发生重大技术

路线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光伏硅片切割技术正朝着“细线化、高速度、自动化和智能化”方向

发展,若公司重要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失败或重大研发项目失败,公司将不能持


                                          4
续保持自身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以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未来,如若光伏硅片或电池环节的技术路线、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亦可

能对公司产品的适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硅片环节,2015 年以前光伏行业

硅片的切割基本是采用砂浆切割技术,而目前金刚线切割技术已全面替代了砂浆

切割技术;未来在高硬脆材料切割领域,亦有可能出现其它切割技术全面替代金

刚线切割技术,若行业内出现了此类重大替代性技术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会

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在电池环节,目前光伏行业中

晶硅电池占据主导地位,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等新材料正在持续发展,并在一

些特定场合得到应用;由于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在制造过程中无需使用金刚线

进行切割,如若钙钛矿电池、薄膜电池等技术在未来取得突破性进步,侵蚀甚至

取代晶硅电池的主导地位,则可能出现新技术替代金刚线切割技术,导致公司现

有产品体系的市场需求大幅下降,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创新型高新技术产品为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高素

质的研发团队及公司核心技术对公司持续保持技术优势、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和持续提升发展潜力至关重要。未来若发生研发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

情形或发生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情形,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持续创新能

力及市场竞争力,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面向光伏行业销售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经营业绩

与下游客户的扩产计划及经营情况息息相关。公司下游客户所在硅片制造环节是

全球光伏产业链中集中度较高的环节之一。受客户集中度较高因素影响,公司将

可能面临如下不利情形:首先,如果公司重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

化,或公司与重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且无法迅速开发新的大型客


                                   5
户,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客户集中度较高将可能导致

公司下游单一客户的采购规模增加、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增强,从而压缩其对供应

商的采购价格,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再次,客户集中度较高,

将可能导致下游客户竞争态势加剧、下游硅片产品价格下降,从而压缩上游供应

商的产品利润空间。如若发生上述不利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售价

及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订单取消风险

    公司光伏切割设备类产品订单存在一定执行周期,受客户自身、行业变化等

因素影响,存在部分订单被取消情形。若在公司订单执行过程中,遇到宏观经济

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部分订单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硅片及切割加工服务业务拓展不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大硅片切割加工方面新拓展了“建湖(二期)12GW

光伏大硅片项目”和“滑县 5GW 光伏大硅片项目”,公司已规划的硅片切割加工

服务产能规模共计 52GW。上述新拓展项目属于重资产投入项目,在项目建设和

运营初期,公司的折旧、人工等费用将会上升,如若出现产能建设时间超预期、

产能爬坡周期较长、生产工艺提升缓慢、产品品质未达客户要求、供应商无法提

供足额原材料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等不利情形,将会给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带来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将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在项目运营成熟

期,如若出现客户自建硅棒及硅片切割环节产能、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客户要求降价、硅片售价下降导致硅片切割环节竞争加剧从而挤压供应商利

润空间等不利情形,将会给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或将出现

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6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09,200.00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 24.70%,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0.58%。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

大,公司应收账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甚

至不能回收,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2022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104,971.77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3.74%。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较大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特点相关。公司设备类产

品从采购、生产、发货到验收存在一定周期,故导致期末在执行合同的相关存货

余额较大。公司切割耗材类产品根据产品月度及季度订单量组织生产并保有一定

规模的安全库存,故期末金刚线产品存在一定规模的存货余额。公司存货余额较

高影响了公司资金周转速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若下

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大幅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政策变化及市场波动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面向光伏行业销售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以及提供硅片及

切割加工服务,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到光伏行业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硅料

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同时随着光伏发电全面进入平价时代,受补贴政策调整、宏

观经济波动、贸易摩擦、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以及阶段性产能过剩等多重因素影响,

行业存在较大市场波动进而影响光伏电池片企业的开工率和对硅片产品的市场

需求。如果相关下游行业不景气或竞争日益激烈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行业复苏带来的产能过剩风险

    全球光伏行业经过十余年高速发展后,出现了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过剩的情

况。一方面,虽然在经历 2011-2012 年以及 2018 年等多轮行业深度调整后,大

量无效、落后产能逐步被淘汰,但近几年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向好,部分原本面

                                   7
临市场淘汰的企业开始恢复生产,从而导致过剩产能淘汰不到位;另一方面,行

业内骨干企业凭借规模、品牌、技术等优势,纷纷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导致市场

新增产能大幅增加。如果未来下游应用市场增速低于扩产预期甚至出现下降,上

述恢复以及新增的产能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大幅

下跌、企业盈利快速下滑,光伏行业可能再次面临产能过剩所带来的市场环境变

化风险,公司或将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3、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刚线切割技术在光伏行业等更多高硬脆材料行业的规模化应

用,众多企业陆续进入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及金刚线制造领域,并持续加强对相

关产品的研发投入、产能建设及市场推广,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主要产

品的销售价格和销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从而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供需状况与下游行业的固定资

产投资规模和增速紧密相关,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本

公司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核心产

品等产品的需求造成影响。

   2、市场容量受限的风险

    若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受到各国光伏产业和贸易政策限制等导致的劳动力

和物流问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而不及预期,则会对光伏行业产业链各环节产品的

产量和销量造成直接的不利影响,这将限制光伏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及切割加工

服务的实际市场容量,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量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高测股份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8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570,559,499.71      1,566,596,736.29         12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8,612,023.43         172,692,086.09         35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0,231,728.20         173,248,919.37         333.0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995,332.49          76,496,570.07         192.82%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7,005,110.87       1,154,114,381.10         79.10%
总资产                          5,646,364,871.32      3,234,930,803.06          74.54%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3.47         0.76                356.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43         0.75                357.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3.30         0.76                334.21%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51        16.22     增加 33.2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47.10        16.27     增加 30.83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31         7.48      减少 1.17 个百分点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期增长 127.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同比上期增长 356.6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

上期增长 333.0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上期增长 356.58%,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

主要原因是:(1)设备订单大幅增加;(2)金刚线产能及出货量大幅提升,毛利

率大幅改善; 3)硅片切割加工服务业务产能规模效益显现,技术领先优势放大,

业务快速放量,实现超高速增长;(4)创新业务领域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产品竞


                                         9
争力持续领先,订单稳步增长。上述多因素叠加推动公司 2022 年年度业绩较上

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2022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74.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较上年末增长 79.10%,影响上述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公司各类业务签

单大幅增加,营业规模实现大幅增长,进而导致资产总额大幅增加;(2)公司业

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提升导致净利润大幅增长,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竞争力。公

司建立了以持续提升产品的客户价值为导向的研发体系,设有产品开发、装备研

究、工艺研究、工具研究、研发测试及研发管理等研发团队,拥有经验丰富的精

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控制专业领域的研发人员;建立有成套的研发流程管

理、评审及激励制度,用于保障研发投入、保障研发投入效率、保障研发成功率、

保障研发成果产业化。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和积累,公司已掌握精密机械设计及

制造技术、自动化检测控制技术、精密电化学技术等 3 项核心支撑技术和 16 项

核心应用技术,已具备较强的切割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金刚线生产线研发和制

造能力、金刚线研发制造能力以及切割工艺研发能力。

    基于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核心技

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持续保持着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实现切割

设备、切割耗材及切割工艺各环节大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

+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环优势,具有快速迭代现有产品、前瞻性布局新

产品的研发技术能力,对公司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品质以及切片良率的进一步提

升将起到助推作用。

   2、一体化服务优势

    高硬脆材料金刚线切割技术正在持续向大尺寸、薄片化、高速化、细线化及

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持续提升硅片切割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能力已成为硅

                                   10
片制造厂商必备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光伏硅片切割领域内第一家全面覆盖切割

设备、切割耗材及硅片切割加工服务的供应商,同时拥有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及

切割工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能力。公司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设备、耗材

或提供切割加工服务,充分发挥产品及服务协同销售;同时,公司可根据产品销

售的反馈情况及产品切割端表现进行切割方案设计,调整金刚线的切割能力或切

割设备的运行性能,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

闭环优势。基于为客户提供集成了“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的系统整

体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公司可充分发挥一体化服务优势,根据客户意愿提供多

元化解决方案,进一步增加客户粘度,增强公司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基于公司的创新型产品及优质服务,公司已与隆基股份、通威股份、中环股

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天合光能、阳光能源、美科太阳能、京运通、东方希

望、高景太阳能、双良节能、润阳光伏、英发睿能、东方日升等光伏行业领先企

业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并共同致力于在光伏硅片制造环节开展产业前瞻技术合

作,持续合作试验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合作推进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

产业化应用。创新业务方面,公司已与水晶光电、兆驰半导体、金瑞泓、麦斯克、

正海磁材、宁波科宁达、巨星永磁、浙江晶越、眉山博雅、包头英思特、中辰矽

晶、东尼电子等行业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拓宽销售渠道,不断

拓展金刚线切割技术新的应用场景,助力客户降本增效。上述客户信誉良好、业

务发展迅速,亦将会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成长。

   4、成本优势

    持续细线化已成为金刚线切割技术的发展趋势,细线化需要不断对金刚线生

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或新购置生产线。公司的金刚线生产线是公司自主研发和制

造的,在需要技术升级以满足细线化要求时,公司只需要对自主研发制造的金刚

线生产设备进行模块化升级改造即可,而无需重新采购新生产设备。因此,由于

公司具备自主研发制造金刚线生产设备的优势,公司新建和升级金刚线生产设备

具有一定的低成本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金刚线“单机十二线”技改活动,

                                   11
在增加生产线单机线体的同时,叠加生产工艺的不断进步,实现金刚线产能大幅

提升,进一步降低成本。

    公司开展硅片加工切割服务主要采用自产设备及金刚线,同时公司具有相对

技术优势可实现相对更高的良率,提高出片率,具有相对的切割成本优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技术、一体化服务、客户资源及成本等方面,在

2022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研发驱动公司业绩发展,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导入较多研发

支出。2022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22,528.17 万元,同比增长 92.24%。2022 年

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6.31%。公司研发费用增长较快的主要原

因系公司始终将研发作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增加研发活动,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

人员薪酬持续增加,从而相应增加了研发费用。

   2、研发进展

    2022 年公司持续在高硬脆材料切割领域开展切割设备及切割耗材方面的研

发创新工作,公司充分发挥“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融合发展及技术闭

环优势,不断推动产品升级迭代,提升产品竞争力。除对光伏硅片切割领域的研

发以外,同时加大了对半导体、蓝宝石和磁材领域的研发布局力度,取得了系列

且具有良好应用意义的研发成果。

    2022 年度公司新增及 2022 年末累计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09             14            286             28
实用新型专利              223             87            584            379
外观设计专利                7              1             16              5
软件著作权                  9              6             58             47


                                     12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其他                          7                0              10                  0
        合计                  355              108            954                459
注:上述“获得数”中不包括失效专利及因转让轮胎检测业务而一并转让的专利,“其他”
指 PCT 及境外专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3,070,389.00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52,566,396.12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530,503,992.8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6,548,003.05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69,039,978.55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6,312,116.8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1,626,849.60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9,562,796.20
 加:土地保证金退回                                                      2,440,000.00
 减: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211,496.09
 募集资金余额                                                            8,022,044.10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
期余额为 0 元。

    2、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3,300,000.00


                                          13
                              项目                                   金额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9,049,800.00
 募集资金净额                                                      474,250,2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                  226,359,466.82
 减: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25,853,709.6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571,474.94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1,906,986.30
 募集资金余额                                                      124,515,484.73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515,484.73
 减:已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未置换金额                        125,191.33
 实际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124,390,293.40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100,000,000.00 元。

    高测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职务                   2022 年末持股数量(股)

张顼      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心技术人员                    58,080,330



                                         14
  姓名                      公司职务              2022 年末持股数量(股)

张秀涛   董事、总经理                                             847,840

李学于   董事、财务负责人                                         133,000

王目亚   董事、董事会秘书                                         420,280

臧强     董事                                                           -

蒋树明   董事                                                         200

权锡鉴   独立董事                                                       -

李雪     独立董事                                                       -

赵春旭   独立董事                                                       -

于文波   监事会主席                                                14,000

王宇     监事                                                           -

罗梦璐   职工代表监事                                                   -

张璐     核心技术人员                                              33,140

邢旭     核心技术人员                                              16,800

仇健     核心技术人员                                              16,800

于群     核心技术人员                                              21,100

段景波   核心技术人员                                              54,390

赵雪艳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二)间接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臧强通过红线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善美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红线资本

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潍坊善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股份 10,812,508 股,持股比例为 4.74%。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15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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