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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2020-12-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兰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剑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兰剑智能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0 元,新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3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1.71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99.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45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资下列项
目: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12,360.00           12,360.00
   2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6,286.00            6,286.00
   3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                           4,540.00            4,5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38,186.00           38,186.0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
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洛杰斯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杰斯特”)是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直接实施主体,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洛杰斯特增资人民币 12,360 万元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增资完成后,洛杰
斯特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5,360 万元。洛杰斯特将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投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洛杰斯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南侧
 经营地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耀华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245804313165
                         物流系统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
                         设备、物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物流装备的研发、设计、生
                         产、销售、安装、监理、咨询及转让(以上设计、生产、安装不含
 经营范围
                         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无线电发射设备)、办公自动
                         化设备的销售;物流系统咨询规划、工艺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不
                         含证券、期货咨询)。智能楼宇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综合布线


                                               2
                   (凭资质证经营)。(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有效期限以
                   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洛杰斯特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
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
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洛杰斯特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公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2,36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杰斯特增资用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兰剑智能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2,36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洛杰斯特进行增资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助于推进“智能物流装备生产


                                     3
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
兰剑智能使用募集资金 12,36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洛杰斯特进行增资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潘世海              曾丽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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