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持有公司股 份 4,166,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公司股份 1,001,1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38%;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 恒”)持有公司股份 973,5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股东深圳市达晨创瑞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 806,8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47,7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6%。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且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达晨创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拟通过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614,785 股、628,209 股、 610,927 股及 506,279 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360,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6.00%。其中,达晨创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 1 规定,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 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达晨创恒、达晨 创泰、达晨创瑞投资期限均在 60 个月以上,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达晨创通及其一致行动人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5% 以 上 非 第 达晨创通 4,166,190 5.73% IPO 前取得:4,166,190 股 一大股东 达晨创泰 5%以下股东 1,001,130 1.38% IPO 前取得:1,001,130 股 达晨创恒 5%以下股东 973,590 1.34% IPO 前取得:973,590 股 达晨创瑞 5%以下股东 806,820 1.11% IPO 前取得:806,82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达晨创通 4,166,190 5.73% 达晨创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 达晨创泰 1,001,130 1.38% 创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市达晨 达晨创恒 973,590 1.34% 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达晨创瑞 806,820 1.11% 合计 6,947,730 9.56% — 2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 减持方式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格区间 源 因 达晨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 企业 创通 2,614,785 3.60% 过:2,614,785 股 2022/7/3 取得 经营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发展 过:2,614,785 股 需要 达晨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 企业 创泰 628,209 股 0.86% 过:628,209 股 2022/7/3 取得 经营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发展 过:628,209 股 需要 达晨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 企业 创恒 610,927 股 0.84% 过:610,927 股 2022/7/3 取得 经营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发展 过:610,927 股 需要 达晨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2/1/4~ 按市场价格 IPO 前 企业 创瑞 506,279 股 0.70% 过:506,279 股 2022/7/3 取得 经营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发展 过:506,279 股 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3 如果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看好兰剑智能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 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 任。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1)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意向: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可达到 100%。因公司进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 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调整。 3)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4)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结合 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走势及公开信息等情况,审慎制定减持计划。 5)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其他规定。 4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 “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 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 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5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 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