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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9-01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lueSword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二二年九月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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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兰剑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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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
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
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
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
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
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符合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的人员方可进
入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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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8 日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 909 号海信龙奥九号 1 号楼
19 层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2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为
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
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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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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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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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兰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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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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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

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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