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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9-09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
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除下表 3 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前述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张小艺     2022/6/17—2022/7/18       61,010             0
 2       吴颖颖     2022/3/9—2022/8/19       107,502           37,000

 3        李扬      2022/6/30—2022/8/22        600              80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上述核查对象张小艺在自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2022 年 7 月 26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兰
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增持股份结果公告》。张小艺女
士在进行前述交易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另外两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
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
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
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
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
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
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