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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1-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兰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44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17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2,67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132,44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37,55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锁定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1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908,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5%。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908,500 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泰创业投资(深圳)
有限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
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908,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5%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中泰创业投资
 1        (上海)有限公      908,500           1.25%            908,500             0
                司
             合计             908,500           1.25%            908,5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908,500                          24
               合计                            908,5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兰剑智能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兰剑智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