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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兰剑智能: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1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3 月 29 日,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7 号)同意注册,兰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剑智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81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70 元,新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33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731.71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99.19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 371ZC0045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
化建设项目”、“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12,360.00          12,360.00
 2        研发中心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6,286.00           6,286.00

 3        公司营销服务总部项目                    4,540.00           4,54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38,186.00          38,186.00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尚未使用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节余金额
                                                          金额
            智能物流装备生
     1      产实验基地建设     12,360.00   12,623.99      0.00       0.00
                 项目
              合计             12,360.00   12,623.99     0.00        0.00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差额为 263.99 万元,差额主
要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智能物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投资完成,设备已达到可使
用状态,可以结项。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0.00 元,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洛杰斯特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办理销户手续,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金投资项目“智能物
流装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结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装
备生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结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物流装备生
产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