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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8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3,721.88 万元的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
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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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
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保证募投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背书转让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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