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 发现,因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部分项目核算不准确,致使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 告》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以及合并利润表相关内容需要更正。更正后,本报 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增加 31.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未受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 31.7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更正前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同期增减变 比上年同期增减 期末 动幅度(%)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600,597.40 26.46 67,446,188.37 13.04 的净利润 …… 更正后 本报告期比上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本报告期 年同期增减变 年初至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动幅度(%) 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282,881.63 25.06 67,128,472.60 12.51 的净利润 …… 2、《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之“(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和金额” 更正前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012,316.01 -4,584,736.10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632,705.15 16,999,402.63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947,993.30 6,259,089.78 …… 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11,445.05 258,729.44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909,296.74 4,242,628.47 …… 合计 3,621,642.27 20,060,571.22 更正后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1,015,884.94 -4,588,305.03 ……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2,685,270.13 17,051,967.61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2,316,270.93 6,627,367.41 …… 回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60,441.10 209,733.39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47,996.05 47,996.05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7,854.65 4,341,186.38 …… 合计 3,939,358.04 20,378,286.99 3、《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四、季度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之合并利 润表” 更正前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1-9 月) 2020 年前三季度(1-9 月) …… 加:其他收益 17,047,398.6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161,328.11 …… 加:营业外收入 271,388.06 …… 减:营业外支出 4,597,394.72 …… …… 更正后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1-9 月) 2020 年前三季度(1-9 月) …… 加:其他收益 17,099,963.6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213,893.09 …… 加:营业外收入 222,392.01 …… 减:营业外支出 4,600,963.65 …… …… 二、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本次涉及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 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本次更正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董事会同意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 反映更为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更正〈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符合《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更正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涉及 的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 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 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