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明 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该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为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罗书章、郭华军、彭辅顺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