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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3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以邮
件和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会
议由董事长闫洪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查和表决,一致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如下:

      10.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9,688.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136,871.42               94,000.00


                                        1
  2     年产1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64,822.97                24,000.00
  3     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55,573.65                42,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9,688.00                39,688.00
                 合    计                     296,956.04               199,688.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等实际
需求,对募集资金在上述投资项目内的投入时间顺序及金额等作出调整,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明冠锂膜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136,871.42               94,000.00
  2     嘉明薄膜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55,573.65               4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合 计                    228,445.07              172,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等实际
需求,对募集资金在上述投资项目内的投入时间顺序及金额等作出调整,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调整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如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
术有限公司作为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
限公司作为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调整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如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
                                       2
术有限公司作为明冠锂膜年产 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明冠新材料股

                                   3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
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行调整。具体
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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