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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
               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2月11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修
订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主要修订情况:

    同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如下:

    10.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9,688.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136,871.42                94,000.00
  2     年产1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64,822.97                24,000.00
  3     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55,573.65                42,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9,688.00                39,688.00
                 合    计                     296,956.04               199,688.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等实际
需求,对募集资金在上述投资项目内的投入时间顺序及金额等作出调整,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72,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明冠锂膜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136,871.42               94,000.00
  2     嘉明薄膜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55,573.65               4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合 计                    228,445.07              172,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人可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等实际
需求,对募集资金在上述投资项目内的投入时间顺序及金额等作出调整,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解决。

      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调整前:
                                       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如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
术有限公司作为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明冠锂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
限公司作为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调整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如下: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明冠锂膜技
术有限公司作为明冠锂膜年产 2 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嘉明薄膜公司年产 1 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修订。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
了修订。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
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五、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内容

                                   3
进行了修订。

    六、关于调整《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
创新领域的说明(二次修订稿)》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最新的
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进
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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