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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3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
                        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 年 11 月 15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60       明冠新材           2022/11/8



二、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收到持股 3%以上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明冠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提请增加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取消原议案的函》,提请
增加《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变更,故原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取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闫洪嘉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1.08%股份的股东闫洪嘉,在 2022 年 11 月 3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明冠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1)。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
       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 32 号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7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11 月 3 日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2022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明冠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
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2 年 11 月 4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