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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2022-12-1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性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万股)     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徐海燕      中国         研发主管        4             8.3333%            0.0199%
  纪孝熹      中国        研发工程师       4             8.3333%            0.0199%
二、其他激励对象
   吴松       中国        研发工程师       4             8.3333%            0.0199%
   卢稳       中国        研发工程师       4             8.3333%            0.0199%
  王军亮      中国        研发工程师       2             4.1667%            0.0099%
   李娜       中国        研发工程师       2             4.1667%            0.0099%
  陈振勇      中国        研发工程师       2             4.1667%            0.0099%
  侯苏超      中国        研发工程师       2             4.1667%            0.0099%
  余道礼      中国        工艺技术员       2             4.1667%            0.0099%
  熊淑文      中国         PMC 主管        2             4.1667%            0.0099%
   卢慧       中国        产品工程师       2             4.1667%            0.0099%
  范炳君      中国        制程工程师       2             4.1667%            0.0099%
  刘传盛      中国        设备工程师       2             4.1667%            0.0099%
   乐亮       中国         车间主任        2             4.1667%            0.0099%
  廖惠强      中国         制程主管        2             4.1667%            0.0099%
   丁新       中国         工艺主管        2             4.1667%            0.0099%
  袁柏红      中国        主任工程师       2             4.1667%            0.0099%
  苏长平      中国         车间主任        2             4.1667%            0.0099%
  袁桂萍      中国         PMC 主管        2             4.1667%            0.0099%
   张锐       中国         车间主任        2             4.1667%            0.0099%
                   合计                    48          100.0000%            0.238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明冠新材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