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2-12-15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第 5—8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5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7-8 页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3-556 号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冠新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8 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21.42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0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7,538.2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
1,675.3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5,862.8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
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4.7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5,588.1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年产 2 亿平米铝 2201-360999-
136,871.42 94,000.00 84,000.00 10,000.00
塑膜建设项目 04-01-409632
第 3 页 共 8 页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投资额 资金 或核准文号
年产 1 亿平米无 2201-360999-
55,573.65 42,000.00 37,000.00 5,000.00
氟背板建设项目 04-01-839219
补充流动资金 31,538.25 31,538.25 不适用
合 计 223,983.32 167,538.25 121,000.00 15,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8,724.6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年产 2 亿平米铝
136,871.42 3,372.71 3,372.71 2.46
塑膜建设项目
年产 1 亿平米无
55,573.65 5,351.99 5,351.99 9.63
氟背板建设项目
合 计 192,445.07 8,724.70 8,724.70 4.5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5.77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律师费用 60.00 50.00
信息披露及股权登记费 73.32 15.77
合 计 133.32 65.77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 4 页 共 8 页
仅为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第 5 页 共 8 页
仅为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营业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
送或披露。
第 6 页 共 8 页
仅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附件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仅用于说明李振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7 页 共 8 页
仅为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秦劲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
传送或披露。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