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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明冠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报告2023-04-2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职报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明冠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罗书章、彭
        辅顺、非独立董事闫勇,其中主任委员有会计专业人士罗书章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
        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
                                                                                    况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审
                                 说明的议案》                           一 致 同
                 2022 年 1 月 25
计委员会 2022 年                 2、《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
                 日                                                     意
                                 益明细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3、《关于更正〈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职报告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议案》                                  一 致 同
                 2022 年 4 月 26
计委员会 2022 年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日                                                      意
                                 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7、《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10、《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报
                                 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2 年 6 月 24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一 致 同
计委员会 2022 年
                   日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意
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2022 年 8 月 25 要的议案》                                     一 致 同
计委员会 2022 年
                 日               2、《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意
第二次会议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
第四届董事会审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一 致 同
                 2022 年 10 月 27
计委员会 2022 年                  案》
                 日                                                             意
                                  2、《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审计部工作报
第三次会议
                                  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职报告



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
的经济利益,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评估内部审
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同时,我们督促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
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客观真实、可信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也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督促公司按相关要求评估内部控
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及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办
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
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议了财务报告、
审计、内部控制等议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