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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冠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6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二、附件……………………………………………………………… 第 3-6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3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4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5-6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3〕3-275 号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明冠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明冠新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6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明冠新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明冠新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明冠投资公司)通过收购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华财通)70.00%股权,间接持有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宏
远公司)35.00%股权。2022 年 3 月 11 日,明冠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公开摘
牌方式直接收购陕西安康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高新投)持有的
博创宏远公司 35.00%股权,2022 年 4 月 6 日,上述股权转让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变更。至此,明冠投资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博创宏远公司 70.00%的表决权。
    2022 年 12 月 28 日,明冠投资公司收到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停
止相关招商引资协议书的决定书》,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以明冠投资公司怠于推进
项目建设为由,决定停止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并将解除 2022 年 3 月 11 日签订的
博创宏远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回股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冠投资公司已无法对博创宏远公司实施有效控
制。在投资后,明冠投资公司未严格按照投资相关内部控制的规定,有效识别对
博创宏远公司失去控制的风险。
    上述事项表明,明冠新材公司及子公司投资后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未能得到
有效实施,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需要指出的
是,我们并不对明冠新材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供保证。本段
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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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报披露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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