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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贝尔:吉贝尔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
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
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0 年
度主要工作回顾及 2021 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

                                     1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9,717,585.1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0,098,922.70 元。公司 2020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0 元(含税)。截至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186,941,600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4,865,98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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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本次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保障
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
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期间,遵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循执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勤
勉尽职精神,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
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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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进一步授权的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信永中和
洽谈合作条件及聘用协议条款、签署聘用协议等。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会制订了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采用基本工资、津贴加绩效奖金的方式确定。
    表决情况: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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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
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
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江苏吉贝
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
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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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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