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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1-03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
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公告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书面的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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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内,除下列
5 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步   健   2021-2-8 至 2021-7-30      119,367         115,199
  2         曹   兵   2021-2-8 至 2021-7-28       5,700           4,000
  3         陈宇轩    2021-2-22 至 2021-8-2       54,413          56,714
  4         王而慷    2021-2-25 至 2021-3-9       1,900           1,900
  5         邵   丽   2021-3-16 至 2021-6-4        800            1,200
      经公司核查并经其本人确认,上表所示核查对象中步健、陈宇轩系激励对象
陈勇的直系亲属,因不熟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
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
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出于谨慎性的考虑,激励对象陈勇自愿放
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并愿意配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
授予日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除步健、陈宇轩外,上表所示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
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
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限定
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
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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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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