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吉贝尔:吉贝尔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26 日,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工作安排等因素,同意
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
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及“国家
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
试验项目”中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本次实施计划调
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4 月
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本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86,273,164.8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1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0SHA20316 号)。
       公司根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投金额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
  1      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   47,377.63       44,254.33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8,417.88         7,926.48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
  3                                                   19,675.00       16,819.19
         抗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

  4                          合计                     75,470.51       69,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0,679,981.88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1,114,369.79

            年度使用金额                                            59,565,612.09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59,560,186.42

                     银行手续费                                           5,425.67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480,000,000.00


                                         2
                           项目                                        金额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4,764,058.98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775,070.48

          年度利息净收入                                                 3,988,988.50

    理财产品收益                                                        33,317,919.58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5,833,268.49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7,484,651.0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48,290,457.87
注: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结余为 48,000.00 万元。



     三、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的基本情况

     (一)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1、调整情况

    根据目前“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
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建设
进度及工作安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对上述项目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
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建设期由 24 个月调整为 42 个月,将“研发中心(新
址)建设项目”建设期由 24 个月调整为 36 个月。

     2、调整原因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
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属于工程建设
类项目,受外部因素影响较大。2020 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

                                         3
围内持续蔓延且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而国内疫情随着新冠病毒毒株的不断变异仍
存在不断反复,防疫形势严峻复杂,对人员流动、物流运输、物资采购、设备定
制及安装等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整体进度有所延
缓。
    随着科技的进步,新的技术、设备、新的科技成果越来越多的应用在药品研
究生产领域,对药品研发和药品的质量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积极运用新生
产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科技成果,对部分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以提高公司药品研发技术,提高药品质量,提升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
性,由此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延长。
    此外,“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
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是已上市药品在新的生产场地上的项目建
设,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
办法(试行)》等药品生产规范的要求,变更药品生产场地的,药品的处方、生
产工艺、质量标准等应当与原药品一致,应当确保能够持续稳定生产出与原药品
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产品,因此,对生产技术的确定、生产设备的选择需要审慎确
定,进一步延长了整个项目建设的进度。

       (二)“ 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
(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1、调整概况

       根据目前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的研发进度及工作安排,在募投项目的
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经过谨慎研究,对“国家一类抗抑郁新药(JJH201501)、国家一类抗
肿瘤新药(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的实施
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完成Ⅱ期临               完成Ⅲ期临床
                     床研究,开 开 展 Ⅲ 期   研究,申报生
   JJH201501                                                    -
                     展Ⅲ期临床 临床研究      产批件和新药
                     研究                     证书

                                        4
    调整后: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完成Ⅲ期临
               开展Ⅱ期临 开展Ⅱb 期 开展Ⅱb 期 开 展 Ⅲ 期 床研究,申
  JJH201501
               床研究     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 临床研究 报生产批件
                                                            和新药证书
    2、调整原因
    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是公司依托氘代药物研发技术平台开发的一款化药
一类新药,该药品于 2019 年 10 月起开展 II 期临床研究,并于 2021 年 5 月完成
受试者入组和随访观察,受试者入组数量为 200 例。经数据整理,对多次复发亚
组患者数据进行分析,结果显示 JJH201501 的 10mg 组具有明显优于安慰剂组的
抗抑郁效果,且优于阳性对照药物和其他剂量组,但亚组分析的病例数量偏少。
    另外,JJH201501 的 II 期临床试验设置的阳性对照药为伏硫西汀,试验中使
用的剂量是当时国内批准的最高临床用量(即 10mg/天),但目前伏硫西汀在国
内已获批了 20mg 规格,该药品说明书也将调整最高使用剂量至 20mg/天。基于
此,经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沟通,认为需要充分对比研究阳性对
照药最高临床使用剂量调整的问题。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开展 IIb 临床研究,
并扩大样本数量,进一步验证 JJH201501 的疗效和安全性。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
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
项目” 的实施计划进行调整,是基于外部环境变化和建设方案优化做出的审
慎 决 定 ,对 “ 国家 一类 抗 抑 郁新 药 (JJH201501) 、 国 家 一类抗 肿 瘤 新 药
(JJH201601)研发与试验项目”中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的实施计划进行
调整,是基于抗抑郁新药 JJH201501 研发工作实际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5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计划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核查意见》。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