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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贝尔:吉贝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
计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谢竹云
先生、何娣女士为独立董事,谢竹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为
会议召集人;耿仲毅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职,2022 年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计划(预审)阶段治理层沟通报告》;
    2、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治理层沟通报告》;
    3、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监督和评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认为其工作勤勉尽职,能客观、
公正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
其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表示肯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日常交流和沟
通工作,为内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的
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督促内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和内审制度开展工作。报告
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要及重大缺陷。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
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法定变更除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和治理结构,严格执
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情况良好,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有关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协商、沟通解决,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和质量,很好的履行了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准则,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协助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密切关注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政策,掌握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外部审
计的监督、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提
高业务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