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 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综 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等因素,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利可君片、尼群 洛尔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新址)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 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有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投项目整体质量,未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 年 4 月 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673.5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3.69 元。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7,161,626.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 86,273,164.8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0,888,461.19 元,其 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30,888,461.19 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0SHA20316 号)。 公司根据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0,888,461.1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05,714,190.47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30,679,981.88 年度使用金额 275,034,208.59 其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275,022,611.37 银行手续费 11,597.22 减: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 24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净收入 8,138,535.30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净收入 4,764,058.98 年度利息净收入 3,374,476.32 理财产品收益 49,146,572.57 其中: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33,317,919.58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5,828,652.9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32,459,378.59 注:2022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2 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为 24,000.00 万元。 三、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将通过新建生 产车间、购进先进的工艺设备,扩大现有主要产品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 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的生产规模,并新增益肝灵胶囊生产线, 扩充公司产品应用领域。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公司生产技术和制造水平, 增强优势产品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形成规模化生产效应,进而提 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和整体盈利能力。 2、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与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地处同一地块, 将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购进先进的实验检测和中试生产设备,吸引行业 内高端技术人才,进行目标领域(精神类、抗肿瘤、心血管药物等)的研究 开发。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 开发合作,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 地位。 (二)本次增加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 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 33,088.85 万元及部分自筹资金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发中 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差额部 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额 资金额 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玉屏 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 1 47,377.63 44,254.33 85,681.93 77,343.18 液、益肝灵胶囊等生产基地 (新址)建设项目 3 本次变更前 本次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资金额 资金额 2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 8,417.88 7,926.48 10,146.24 7,926.48 3 合计 55,795.51 52,180.81 95,828.17 85,269.66 (三)本次增加投资的原因 1、产能升级满足未来市场需求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 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增长态势。公司作为是一家专业从事药 物研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功能涵盖提升白细胞、抗高血压、增强 免疫力、治疗关节疾病、抗眼部感染、治疗支气管炎、保护肝功能等多个治 疗领域,主要产品在相关细分市场领域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公司主营业 务稳步发展,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增加,发展态势长期向好。 为了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药市场需求,巩固公司在相关细分市场领域的 优势地位,抢抓未来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历史机遇,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 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生产配置和产能规划,同时增加环保、安全等方面的 投资,充分考虑现在及未来产品市场潜在需求变化,有效满足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需求。据初步测算,本次项目投资金额增加后,与原建设方案相比,生 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将由 7.45 万平方米增加至 9.45 万平方米, 进一步提升生产能力,有效满足公司现在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2、智能工厂赋能企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 以及《中国制造 2025》等规划的推进,传统制药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 革成为新的趋势。为充分考虑智能化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医药企业智能化生产 的实际需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智能化水平,建 立全厂级和车间级的 SCADA 数据采集和监视系统、智能仓储(WMS/WCS) 系统、生产车间空调自控(BMS/EMS)系统、能源管理(PMS 系统)、中药 提取 DCS 自控系统、化学合成车间 DCS 自控系统等智能化系统,并将管理的 标准化、流程化、数据化全面融入到智能制造体系之中,对生产过程的智能 化反馈进行调控,实现药品仓储、生产的智能化,进一步实现生产制造无纸 4 化,高效产出、节约能耗和环保等综合生产目标,以满足公司未来产品生产 的发展要求。 3、优化设计方案更加符合生产、研发实际需求 为充分考虑公司现在及未来生产经营及研发工作等实际需要,经公司审 慎研究,充分论证,拟对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 设项目有关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为满足部分生产线更高标准的生产需 要,公司将提高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预算,采用更加先进的生产制造设备, 有效提升生产设备的先进性水平;为更好的满足生产、研发、质检、行政等 部门工作需求,公司将调整部分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厂区生产、研发、办 公环境;同时,根据有关部门建设要求,增加人防、消防水电、通风系统等 工程。公司在保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结合建设实 际,拟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使得项目建成后,更加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需要和生产、研发、办公等功能定位。 4、资源要素市场价格上涨推升建筑成本上涨 近年来,建筑行业资源要素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人工成本、钢材、水泥、 玻璃、建筑工程辅材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升,导致建筑成本不断上涨。此外, 化石能源、有色金属等大宗原材料市场整体价格上涨进一步推升了建筑成本。 综上,因上述原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 设项目将超过原计划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上述项 目的投资金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增加投资事项 有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 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保障公司募 投项目有序推进的需要,提升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 5 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 125,677.35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90,390.33 万元,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 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生产基 地(新址)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 投项目有序推进。本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是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 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吉贝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6 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 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