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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华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负责杭华股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杭华股份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杭华股份的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业务发展情况,对杭华股份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 年度杭华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0 年度杭华股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杭华股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依照相关规定健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
       员的行为规范等                         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内控制度的设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杭华股份
 8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督促杭华股份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杭华股份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0 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2020 年度,杭华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
12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 年度,杭华股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4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2020 年度,杭华股份未发生前述情况
    形;(三)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
 16                                        2020 年度,杭华股份不存在前述情形
    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
    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
    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
    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发展需要坚实的研发基础、持续的创新能力、优良的技术工艺、高效

                                        3
的运营管理和对行业发展的准确把握。但随着下游产业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产
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的研发和持续创新能力也将面
临挑战。同时新产品投放市场获得客户认同也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因此,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将会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技术更迭、产品更新换代或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市
场占有率和用户规模下降、研发投入超出预期或进程未达预期、研发失败、技术
未能形成产品或未能实现产业化,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依赖于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以及培养和积累的核心技术
人员,公司研发团队在油墨行业有着多年的从业经历,技术经验丰富,能否维持
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收优秀人才的加入是公司能否在行业内持续保持
技术领先优势所在。一旦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稳定发展带
来不利影响,对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油墨生产国。国际油墨制造业加速向中国转移,
世界油墨巨头相继在我国设立生产基地,国内油墨市场份额主要为跨国油墨集团
投资国内的企业和有技术实力的民营企业所占据。
    报告期内,主要竞争对手加大对 UV 油墨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发力度,市场
竞争逐步加剧。此外,胶印油墨、液体油墨领域目前均为完全竞争市场。未来,
随着我国印刷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环保要求的逐渐提高,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
参与到环保型油墨领域特别是 UV 油墨领域的竞争,因此,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
剧带来的销售价格下降和市场份额下滑的风险。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树脂、溶剂、颜料等,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
本的比重保持在 84%左右,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受到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小幅
波动。公司大多数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主要受国内外宏观经济、供需状况等
因素影响。此外,松香作为普通胶印油墨用树脂的重要原料,由林产品松脂加工
而来,受天气、环境等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其市场供应情况及价格波动亦具有不


                                  4
确定性。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情况下,将
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3、环保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固体
废弃物、废气等污染物。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
实施,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保政策的日渐趋严,相关环保门槛和标准的
提高,以及政府环保管理力度的加大,不排除公司因加大环保投入对经营业绩产
生影响。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三废”排放量会相应增加,如
果“三废”的处理、排放不达标,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而给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的溶剂型液体油墨、松香加工副产品松节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生产和存放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相关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交付任一环节操作失误,均可能发生失火、危
险品泄漏等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的风
险。
    5、关联交易和原材料供应风险
    鉴于 UV 油墨在国内发展时间较短,公司 UV 油墨产品的部分原材料供应商
集中在日本,公司通过株式会社 T&K TOKA(以下简称“TOKA”)统一采购相
应原材料,预计短期内无法完全通过国内供应商采购,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
公司与 TOKA 的关联交易短期内预计将持续存在,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规范、公正、合
理,符合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进行。
    若未来 TOKA 不能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原材料,或提供的原材料性能
不及预期,且公司也未能及时拓展在日本的直接采购渠道或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公司短期内将面临相应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6、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油墨行业的下游行业为包装印刷、出版物印刷、商业印刷等领域。
印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明显,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


                                   5
都将对我国印刷行业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一方面,出版物印刷会受到电子书、
手机阅读、网络阅读等电子媒体的冲击,市场需求呈现逐步萎缩的态势;另一方
面,受宏观经济影响,包装印刷行业亦可能出现增速放缓等不利情况,公司面临
下游行业波动所带来需求下降的风险。
    7、产能过剩风险
    公司主要油墨产品包括 UV 油墨、胶印油墨和液体油墨。目前,胶印油墨由
于下游出版印刷行业需求疲软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内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下滑;
液体油墨受下游包装行业需求旺盛影响发展较快;UV 油墨需求随着在多个领域
应用的持续增长及对于传统胶印油墨替代效应而快速增长。油墨行业的发展与下
游各应用领域发展态势息息相关,若未来油墨行业因需求不及预期,而其他生产
企业扩张过快,将可能会面临整个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的情况。公司年产 5,000 吨
UV 油墨、年产 1 万吨液体油墨项目已投产。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
公司产能将大大提升,如果行业需求发生变化,或行业竞争激烈程度增加,公司
市场拓展不力,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我国近十年印刷行业增速较高,稳定高于同期国民经济整体增速,带动
了油墨行业的同步增长。2019 年中国印刷业总产值已突破 1.3 万亿元,目前占主
体的包装印刷行业整体较为景气,但新闻出版等下降显著,行业总产值增长率呈
现小幅下滑趋势,如果未来行业增长率进一步下滑甚至出现负增长,可能对油墨
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即将出台,对于油墨
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使用将更加严格,对食品包装印刷用胶印油墨和 UV 油
墨都将带来更为明确的技术挑战和不确定性。
    3、LED-UV 印刷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的竞争者会随
之出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竞争对手的不断加入,印刷行业面临市场竞争
不断加剧,油墨产品价格下滑从而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4、喷墨领域方面,公司在产品的品质方面得到了市场高度评价,实现了在
这一领域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是随着行业竞争逐步白热化,中低端产品的进入
门槛逐渐降低,价格逐年走低,对于通过规模提升来控制成本,以及产品竞争力


                                     6
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业务占比较小,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而在进口原
材料采购中,公司主要结算货币为日元。未来若人民币对美元和日元的汇率发生
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外销和采购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对公司的汇兑损益带来
不确定性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竞争力将被削弱,使公司经营面临一定汇率风
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于 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企
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如果税收优惠期满后,公司不再被相关部门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其他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风险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的优惠政
策,2021 年该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987,054,125.21       1,007,624,367.27               -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9,265,288.59         90,121,712.50                21.24%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97,019,949.62         78,168,951.54                24.12%
 的净利润


                                             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1,052,686.27            132,783,612.44                -1.30%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末                 2019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309,952,782.85           873,262,823.98                50.01%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659,380,065.91       1,214,985,661.27                  36.58%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            2019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8               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8               21.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40              0.33               21.21%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22           10.74       增加1.4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0.85              9.32     增加1.53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7              4.10     减少0.1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得益于原材料成本下降、产品结构优化、费用支出减少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的大力支持等有利因素,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21.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4.12%。
    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分别较上年末增长50.01%
和36.58%,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及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符合国家环保战略方向的节能环保型油墨产品及数码材料、功
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油墨相关产品和印刷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UV油墨系列、胶印油墨系列、液体油墨系列及其他产品。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营销网络优势、品
牌和产品线优势、管理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0年度,公司继续深耕节能环保油墨领域,持续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
保持原有竞争优势。此外,公司2020年1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8
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融资渠道方面具备了一定的
优势。
    综上,2020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积极布局研究新技术、新产品,建设新的生产线,储备公司发展新动能,
持续投入较多研发费用。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3,915.24万元,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3.97%。
    (二)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开发研究。公司UV
油墨、普通胶印油墨、液体油墨中的八大系列产品入选了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绿
色原辅材料产品目录(2020)》。同时,公司参与制定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编制
工作,其中国家标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和《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GB/T
38608-2020),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
布、实施;此外,国家标准《油墨中部分重金属的限量》已经公示报批稿,行业
标准《油墨中苯类溶剂含量测定方法》正在编制中。公司目前共取得27项专利,
其中16项为发明专利、10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外观设计专利,尚有8项发明
专利申请提交审核中。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9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 号),同意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 5.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64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3.8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46.1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杭华油墨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
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7.50%股份,杭州
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丰投资”)持有公司 4.00%股
份,合计持有 41.50%的股份。协丰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 1,279.2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10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通过协
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人员性质                在协丰投资的份额比例
     1        邱克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64%
     2        龚张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5.54%
     3        陈建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54%
     4         林洁                  职工监事                              2.22%
     5         王斌                 高级管理人员                           4.43%
     6        马志强                核心技术人员                           2.22%
     7        沈剑彬                核心技术人员                           2.22%
     8        孙冠章                核心技术人员                           2.22%
     9        何铁飞                核心技术人员                           2.22%
  10          林日胜                核心技术人员                           2.22%
                             合计                                         35.44%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诉讼纠纷等
其他争议。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减持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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