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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辉龙: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1-05-14  

                        股票简称:亚辉龙                              股票代码:68857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YHLO Biotech Co., Ltd.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 1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辉龙”、“本公司”、
“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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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上市公告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
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
5 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
比例为 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
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5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3,313.2997 万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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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1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
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7”)。截止 2021 年 4
月 2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为 50.68 倍。公司本次发行的市盈率如下:

    (1)28.7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5.5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1.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8.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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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
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的相同。

二、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发行人同时经营自产业务和代理业务

    1、自产业务与代理业务的主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销售自产体外诊断产品外,也代理销售贝克曼体外诊断产
品、施乐辉关节镜产品、碧迪微生物诊断及医用耗材、沃芬血凝检测产品等,代
理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省内。

    报告期内,公司代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47,579.43 万元、41,410.59 万元和
30,962.6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65.91%、48.01%和 32.15%。尽管随
着公司自产业务收入规模扩大、战略性逐渐退出施乐辉等品牌的代理业务,公司
代理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但代理业务仍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若
公司与代理品牌商的代理关系因市场环境变化或其他原因终止,将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发行人经营代理业务的背景和目的

    在体外诊断行业,同一家公司同时经营自产业务与代理业务较为普遍。公司
发展初期,自产产品尚处于创新研发或市场开拓期,通过代理业务,公司能够持
续获取经营利润和现金流,以持续满足公司自有业务研发、生产和市场开拓的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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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资金需求。

    同时,通过自产产品与代理产品相结合形成更完善的产品菜单,公司能够更
好的满足医疗机构的多种需求,有效开拓市场,通过集约化的运营、销售,提高
医疗机构的采购效率,提升医疗机构的检测质量与检测效率。

    此外,在经营代理业务经营过程中,公司能持续了解体外诊断技术发展、市
场需求以及行业竞争情况,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判断行业研发创新方向、提升销售
推广能力。


       3、自产业务与代理业务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

    公司自产业务主要是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免疫诊断产品,与代理业
务中的贝克曼生化检测产品、血球检测产品,施乐辉关节镜耗材产品,碧迪采血
管、留置针、微生物检测产品,沃芬血凝检测产品大部分代理业务产品区别较大,
不构成竞争关系。

    公司自产业务中的化学发光产品与代理业务中贝克曼的化学发光产品虽有
部分检测项目重合,但总体系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自产发光业务与代理发光业
务独立开展,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


       4、公司自产产品与贝克曼的合作

    2020 年 5 月,基于对公司产品菜单、产品质量及性能的认可,全球体外诊
断行业龙头企业贝克曼与公司签署产品经销协议,贝克曼将采购亚辉龙自产化学
发光测定仪 iFlash3000-C 及部分检测试剂,用于接入贝克曼的 Power Express 流
水线产品对外销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经销协议项下尚未产生销售收
入。


       5、退出施乐辉代理业务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施乐辉产品代理收入分别为 15,605.00 万元、9,941.58 万元和

385.95 万元。2019 年,公司经营战略调整,逐步退出施乐辉品牌产品的代理业

务,2020 年公司不再代理施乐辉产品,相关收入为处理尾库所形成。报告期内,

公司代理施乐辉产品的收入及毛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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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施乐辉业务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施乐辉业务毛利    占营业毛利比例
  2020 年度             385.95            0.40%           100.32             0.17%
  2019 年度           9,941.58           11.33%           832.24             1.87%
  2018 年度          15,605.00           21.42%          1,833.28            6.36%


    公司代理施乐辉产品的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的比例较低。代理施乐辉产品主

要为骨科耗材,退出施乐辉代理业务后,公司将更加专注于体外诊断领域,随着

公司自产产品销售的上量,自产产品的收入和毛利增长趋势良好,退出施乐辉代

理业务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化学发光产品和酶联免疫产品之间的关系

    酶联免疫产品作为免疫诊断中的成熟技术,由于其检测通量、检测速度、灵
敏度、特异性及自动化程度不及化学发光法产品,因此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医院、
大型第三方医学诊断实验室等市场正在被化学发光产品替代。但由于酶联免疫产
品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在国内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以及海外发展中国家,酶联免疫
产品仍为主流检测方法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的酶联免疫产品收入分别为 3,821.46 万元、3,139.05 万元和
2,354.13 万元,由于化学发光产品已逐渐成为行业内的主流产品,公司将更多资
源投入化学发光产品,化学发光产品收入快速增长,酶联免疫产品收入呈现下滑
态势。

    酶联免疫产品系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其单台价值较低、不需要封闭式系统、
操作方便,但灵敏度较低,较适合于疾病的初期定性诊断与大面积体检需求,在
细分市场仍然需求较大,公司将合理规划和布局,积极推动酶联免疫产品在二级
及以下医疗机构的销售,预计该产品收入不会大幅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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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1、销售区域集中的市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区域较为集中,来源于华南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70.11%、61.25%和 46.12%;其中代理产品来自广东省内的收入
分别为 35,516.07 万元、35,118.63 万元和 30,673.47 万元,占华南区代理产品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82.43%、86.42%和 99.07%。如果该区域客户对于公司产品需求
量下降或者公司在该区域的市场份额下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
响。


       2、销售区域集中的政策风险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代理业务集中在广东省内,若广东省就体外诊断产品实施
“两票制”、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1)两票制


    目前公司在广东省内代理产品主要为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广东省尚未将体外

诊断试剂纳入“两票制”实施范围。但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产品的流通具有

一定的相似性,在药品和高值耗材大力推进“两票制”政策的背景下,不排除广

东省未来将体外诊断产品纳入“两票制”。

    (2)带量采购


    目前广东省正在逐步落地推进药品的带量采购,尚未开展耗材、体外诊断产

品的带量采购。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推行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产品带量采购,在医

保控费大趋势下,不排除未来广东省内体外诊断产品推行带量采购。

    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经销商系统

进行优化,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抗原抗体外购风险

    抗原抗体是免疫诊断试剂的核心原料之一,公司用于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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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抗体主要通过对外采购获得。报告期各期,抗原抗体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30.01%、23.11%和 15.99%。其中,公司向第一大抗原抗体供应

商 Ansh Labs 采购的主要为抗缪勒氏管激素、抑制素 B 产品的抗原抗体,相关产

品在报告期内的收入分别为 1,677.07 万元、2,124.01 万元和 2,217.82 万元,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0%、2.42%和 2.22%。

    抗原抗体外购为目前国内免疫诊断行业的通行做法,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

中,均存在抗原抗体原材料对外采购的情况,目前,国内尚无同行业上市公司实

现抗原抗体完全自给。虽然抗原抗体是免疫诊断试剂产品的核心原料之一,但免

疫诊断产品的性能与质量最终由公司的产品配方和产品工艺决定;经过多年发展

与积累,公司具备了百余种免疫诊断产品配方与工艺,具备相关产品生产的核心

技术。

    由于公司用于生产体外诊断试剂的抗原抗体主要通过对外采购获得,若上游

抗原抗体行业产生重大变化,导致抗原抗体出现价格发生大幅波动、供给短缺或

质量下降,将影响发行人产品的生产成本、产能以及产品质量,从而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鹍辉存在大额个人债务

    2019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鹍辉控制的个人独资企业普惠投资发行债券募
集资金 2.5 亿元,用于受让公司 9.12%的股份。普惠投资将于该债券发行成功之
日起三年一次性还本付息,即该债务将于 2022 年 6 月至 7 月到期。因此,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胡鹍辉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但如果未来胡鹍辉相关债务到期未能偿还,将有可能导致其所持公司股权被
处置,并且影响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


(六)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简称“疫情”)自 2020 年 1 月在全国爆发以来,

公司积极行动,配合各级政府的防疫抗疫工作,成立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制

定疫情管控相关管理制度,为复工做好了充分的准备,确保了复工后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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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正常进行,但短期内新冠疫情对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有一定影响。具体的影响

情况分析如下:

    1、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的影响

    受疫情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开始逐步复工,部分外地员工无法及

时返回岗位,或者返回后按防疫要求居家隔离,直至 2020 年 3 月底公司才实现

100%复工。

    公司在疫情前期主要生产与抗疫相关产品并对外捐赠。随着国内疫情的缓

和,终端医院各类门诊逐步复诊,检测需求回升,公司的产品生产已恢复正常水

平;同时由于公司新冠检测试剂及仪器需求增加,公司生产计划有所增加。

    (2)对公司采购、销售的影响

    1)对采购的影响

    公司通常会对试剂关键原材料会进行战略性备货,储备较充足,受疫情影响

较小;仪器原材料方面,境外市场对公司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的需求上升使得对配

套仪器的需求增加,但由于仪器上游原材料生产企业受到疫情影响、产能限制,

公司仪器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受到一定影响。随着境内外疫情得到控制,公司原材

料采购受到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2)对销售的影响

    2020 年 2 月,受全国性复工延期、物流停运及终端医院客户为防控疫情导

致常规检测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销售受到一定影响。2020 年 3 月以来,

全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截至目前,公司境内主要

客户目均已复工,且恢复至正常水平,公司境内销售已恢复正常。

    公司主要海外客户为应对新冠疫情蔓延,其所在国家及地区均采取了一定程

度的停工停产和严格的物流及人流管控措施,使得部分海外客户的生产经营受到

一定影响。但随着全球对新冠疫情的防控,部分境外国家及地区已逐渐迎来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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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受疫情影响的部分海外客户已陆续复工,且公司新冠产品进入中国医药保健

品进出口商会名单后,公司新冠试剂及仪器的境外订单需求快速上升。

    2021 年 2 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等 24 国作为缔约机关,统

一由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安全总局与公司签订《供应框架合同》,合同标的为

公司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新型冠状病毒

(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免疫荧光层析法)及配套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

但是,该框架合同的签署并不保证任何实际的购买,后续各缔约机关通过与公司

签订具体合同来执行框架合同,具体采购金额将以具体合同为准。

    (3)对公司研发的影响

    自国家公布新冠病毒核酸序列以来,公司成立了新冠病毒免疫检测试剂盒研

发攻坚小组,研究产品设计方案及开发路径,并成功地攻克了病毒特异性蛋白的

基因工程表达、纯化和量产等难点,筛选出特异性的诊断试剂核心原材料,并完

成了高通量新冠病毒 SARS-CoV-2 抗原、IgM 抗体、IgG 抗体、中和抗体检测的

系列诊断产品的自主开发。

    (4)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0 年一季度,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就医患者大幅减少使得常规检测需求

下降,加之退出施乐辉代理品牌业务,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

26.48%和 107.98%。

    2020 年上半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加之公司退出施乐辉代理业务,导致

公司代理业务下降 7,373.16 万元,降幅 36.90%。

    由于新冠疫情的爆发,公司自产业务中新冠产品以外的常规检测产品销售受

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 2019 年同期自产业务销售收入基数较低,加上 2020

年上半年终端在用仪器数量大幅增加,2020 年上半年,非新冠产品收入增长

4,097.39 万元,增幅 21.62%。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 13.87%和 96.04%,公司新

冠检测产品在海外销售较好,实现海外销售收入 9,056.70 万元,系公司收入、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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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增长的构成部分之一。由于抗体检测试剂系核酸检测试剂的辅助及补充,截

至目前并未大规模使用,对公司业绩提升相对有限。但是随着新冠疫情被控制以

及新冠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其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可能减少,该部分收入

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2、截至 2020 年新增订单与上年同期的比较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公司订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全年订单金额(含税)          111,487.75           102,201.79          9.09%

    2020年全年订单金额同比上升9.09%,主要系公司自产产品订单收入增长较
快所致,从全年来看,新冠疫情对公司销售订单的负面影响已基本消除。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
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指标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
生重大变化。随着疫情进一步得到控制,公司日常经营已恢复正常且海外订单持
续增加,2020年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管理层评估新冠疫情影响为阶段性影响,未来期间可逆转并恢复正常状

态,不会对 2020 年经营业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随着本次疫情在国内得到全面控制,全球传播蔓延亦逐步得到控制,部分境

外国家及地区已出现拐点。公司管理层预计,如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能够继

续得到有效遏制,相关地区的企业及人员生产生活秩序将逐步恢复正常,则新冠

疫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经营业绩的影响是阶段性的,不会对公司的全年经营业

绩情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公司在进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名单后,积极开发海外客户,并通过

了当地验证并取得订单,鉴于公司新冠检测产品的优秀表现,部分海外地区客户

亦主动向公司发出了订单需求,公司新冠产品目前已经进入多个国家和地区,产

品应用在各大医学实验室和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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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综上所述,本次疫情虽对发行人 2020 年一季度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

公司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是暂时性的,未来期

间可逆转并恢复正常状态,不会对全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由于境外

疫情持续蔓延,公司海外销售规模已实现较快增长。

(七)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渠道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类

型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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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
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
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98 号”
批准。根据亚辉龙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亚辉龙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亚辉龙 A 股总股本
为 40,500.0000 万股,其中 3,313.2997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起上市交易,证
券简称为“亚辉龙”,证券代码为“68857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三)股票简称:亚辉龙

    (四)股票扩位简称:亚辉龙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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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五)股票代码:688575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500.0000 万股

     (七)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 4,100.0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
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313.2997 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186.7003 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615.0000 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占比            (月)

       胡鹍辉                      15,868.7060             43.60%              36
      普惠投资                      3,317.9300             9.12%               36
        何林                        1,445.5000             3.97%               12
睿耀投资(有限合伙)                1,249.6750             3.43%               12
 华德赛(有限合伙)                 1,170.7500             3.22%               36
       何石琼                       1,120.0000             3.08%               12
红土医疗(有限合伙)                 962.5000              2.64%               12
       彭少楷                        962.5000              2.64%               12
礼瑞投资(有限合伙)                 910.0000              2.50%               12
       姚逸宇                        763.2240              2.10%               12
 益康华(有限合伙)                  707.0000              1.94%               36
瑞智炜格(有限合伙)                 700.0000              1.92%               12
海赢基金(有限合伙)                 700.0000              1.92%               12
新建元创投(有限合伙)               700.0000              1.92%               12
        张波                         542.5000              1.49%               12
       深创投                        542.5000              1.49%               12
国药投资(有限合伙)                 402.5000               1.11%              12
前海母基金(有限合伙)               350.0000              0.96%               12
      合鑫投资                       350.0000              0.96%               12
        程前                         332.4650              0.91%               12

                                          1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占比           (月)

         夏福臻                      315.0000              0.87%              12
        广东红土                     315.0000              0.87%              12
赛富动势(有限合伙)                 306.2500              0.84%              12
赛富璞鑫(有限合伙)                 306.2500              0.84%              12
        红土孔雀                     210.0000              0.58%              12
嘉信元德(有限合伙)                 192.5000              0.53%              12
誉瀚投资(有限合伙)                 175.0000              0.48%              12
苏穗管理(有限合伙)                 175.0000              0.48%              12
         朱伟华                      175.0000              0.48%              12
         肖育劲                      175.0000              0.48%              12
 锦瑞康(有限合伙)                  154.7000              0.43%              36
        坪山红土                     140.0000              0.38%              12
 瑞华健(有限合伙)                  121.1000              0.33%              36
 龙康盛(有限合伙)                  118.6500              0.33%              36
          石伟                       105.0000              0.29%              12
         宋永波                       87.5000              0.24%              12
         庞世洪                       87.5000              0.24%              12
         周亚辉                       52.5000              0.14%              12
          尹金                        35.0000              0.10%              12
         龚伟斌                       35.0000              0.10%              12
圣祁投资(有限合伙)                   8.0500              0.02%              12
         李晓芳                        7.7000              0.02%              12
         魏道舜                        4.5500              0.01%              12
小计                               36,400.0000        100.00%                  -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本次获配
205.0000 万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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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中信证券亚辉龙员工参与科创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亚辉龙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
410.0000 万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
中签账户共计 509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717,003 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总量的
7.04%,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93%,该等股票的锁
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
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
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规定,选取
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
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80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05,00.0000 万股,
发行完成后市值为 59.94 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规定。
2019 年、2020 年,公司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分别为 9,615.99 万元、18,752.70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为 99,900.70 万元。符合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一年
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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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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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YHLO Biotech Co., Ltd.
公司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 1 栋
法定代表人:             宋永波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36,400.00 万元
联系电话:               0755-84821649
传真号码:               0755-26473319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yhlo.com/
电子信箱:               ir@szyhlo.com
                         一般经营项目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国内贸
                         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
                         业租赁;商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应用软
经营范围:
                         件、电子仪器设备、兽用试剂及相关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
                         及售后服务;高分子材料、生物材料、生物活性材料、生物制
                         品、生物科技产品及试剂中间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
                         务;普通货运、冷藏货运。
                         公司系一家国内领先的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
主营业务:               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
所属行业                 医药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             庞世洪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鹍辉。胡鹍辉直接持有公司 43.60%的股

权,并通过其 100%控制的普惠投资持有公司 9.12%的股权,合计持有亚辉龙

52.72%的股权。

    胡鹍辉,男,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403041991********,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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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胡鹍辉      董事长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       宋永波      副董事长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3       夏福臻       董事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4        周伊        董事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5       章顺文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6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6        王斌       独立董事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7       刘登明      独立董事                2019 年 6 月 28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阳文雅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           何凡                 监事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3          叶小慧            职工代表监事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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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宋永波             总经理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2         何定良            副总经理              2019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3         夏福臻            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4         肖育劲            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5         钱纯亘            副总经理              2019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总监兼董     财务总监:2018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6         庞世洪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2019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核心技术人员

       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夏福臻                               董事、副总经理
  2                         肖育劲                                   副总经理
  3                         钱纯亘                                   副总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

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直接持股比例
 1      胡鹍辉               董事长                        15,868.7060                   43.60%
 2      夏福臻           董事、副总经理                       315.0000                     0.87%
 3      肖育劲              副总经理                          175.0000                     0.48%
 4      宋永波          副董事长、总经理                       87.5000                     0.24%
 5      庞世洪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87.5000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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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序                                                    持股平台中出资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平台                         间接持股比例
号                                                          比例
 1      胡鹍辉      董事长             普惠投资               100.00%           9.12%
 2      何定良     副总经理      华德赛(有限合伙)            2.99%            0.10%
 3      钱纯亘     副总经理      华德赛(有限合伙)            2.99%            0.10%
                  财务总监兼
 4      庞世洪                   华德赛(有限合伙)            4.78%            0.15%
                  董事会秘书
 5      阳文雅    监事会主席     益康华(有限合伙)           13.86%            0.27%
                                 龙康盛(有限合伙)            2.36%            0.01%
 6       何凡        监事
                                 锦瑞康(有限合伙)            3.39%            0.01%
 7      叶小慧    职工代表监事 益康华(有限合伙)              7.43%            0.14%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持有股份情况

       (1)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情况。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平台        持股平台中出资比例
                  大德昌龙董事、销售区域
 1       高晨燕                              华德赛(有限合伙)                  9.57%
                        副总经理
 2        周密      发光试剂研发部主管       华德赛(有限合伙)                  1.2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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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

以上的主要股东的减持意向”。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持

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公司自设立起,共成立 5 个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华德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益康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华健投资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龙康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
圳市锦瑞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承诺,自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上述五个员工持股平台的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深圳市华德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万元)       比例
 1        郝旭青      普通合伙人        行政部员工            112.63       13.47%
 2        胡梅仙      有限合伙人        行政部经理             81.25        9.72%
                                   销售区域副总经理、大
 3        高晨燕      有限合伙人                               80.00        9.57%
                                       德昌龙董事
                                   试剂制造中心试剂总
 4        马晓雯      有限合伙人                               50.00        5.98%
                                         工程师
 5        庞世洪      有限合伙人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40.00        4.78%
 6         李伟       有限合伙人     国际营销中心总监          25.00        2.99%
 7        曹永娟      有限合伙人    科路仕常务副总经理         25.00        2.99%
                                   副总经理、试剂研发中
 8        钱纯亘      有限合伙人                               25.00        2.99%
                                         心总监
 9        何定良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           25.00        2.99%
 10       幸金玲      有限合伙人    供应链中心总监助理         25.00        2.99%
                                    总务设备科厂务工程
 11        伍坚       有限合伙人                               22.50        2.69%
                                            师
 12       黄灿坤      有限合伙人    国际营销中心总监助         22.50        2.69%

                                       2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万元)       比例
                                              理

 13       王刚       有限合伙人    试剂研发中心副总监          20.00        2.39%
 14     徐向红       有限合伙人     测试验证部副经理           20.00        2.39%
 15     张福星       有限合伙人    仪器研发中心副总监          17.50        2.09%
                                   试剂制造中心总监助
 16     郑燕萍       有限合伙人                                15.75        1.88%
                                           理
 17     侯金龙       有限合伙人         硬件部经理             15.00        1.79%
                                   仪器制造中心总监助
 18     韩天明       有限合伙人                                15.00        1.79%
                                           理
                                   技术支持部资深技术
 19     颜仁俊       有限合伙人                                12.50        1.49%
                                       支持工程师
 20       黄涛       有限合伙人      注册中心副总监            12.50        1.49%
 21       祝亮       有限合伙人    试剂研发部总监助理          12.50        1.49%
 22     郭艳纯       有限合伙人      技术支持部经理            12.50        1.49%
 23     龚伟斌       有限合伙人     仪器制造中心总监           11.25        1.35%
 24       刘捷       有限合伙人    采购部仪器采购经理          10.00        1.20%
 25     王冬冬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区域经理           10.00        1.20%
 26       周密       有限合伙人    发光试剂研发部主管          10.00        1.20%
 27     王文杰       有限合伙人    亚加达研发部副经理          10.00        1.20%
 28       杨丁       有限合伙人    国内客服部大区经理          10.00        1.20%
 29     燕圣圣       有限合伙人       试剂检验经理             10.00        1.20%
 30     林玉洁       有限合伙人      商务运营部经理            10.00        1.20%
 31       杨韦       有限合伙人      总务设备科经理             7.50        0.90%
 32     熊文峰       有限合伙人     项目管理组副组长            7.50        0.90%
 33     李晓芳       有限合伙人         总裁办主任              7.50        0.90%
 34     林国东       有限合伙人       机械部副经理              7.50        0.90%
                                   POCT 试剂研发部试剂
 35     黄雪梅       有限合伙人                                 6.25        0.75%
                                       研发工程师
 36       郑亮       有限合伙人    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监           5.00        0.60%
 37     魏道舜       有限合伙人     试剂制造中心总监            4.75        0.57%
 38     胡志恒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总监助理            4.13        0.49%
 39     王贤乐       有限合伙人       亚加达总经理              3.75        0.45%
 40     程邦宁       有限合伙人    市场技术中心总经理           2.50        0.30%
                                   自免事业部总监、营销
 41       彭娟       有限合伙人                                 2.50        0.30%
                                         副总经理


                                       2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万元)        比例
 42         黎霭麒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总监            2.50        0.30%
 43         张宇凤       有限合伙人     试剂工程部经理            1.75        0.21%
 44         裴春丽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二部经理           1.50        0.18%
 45           汪珊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1.25        0.15%
 46         申国辉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一部经理           1.00        0.12%
 47         周江海       有限合伙人       董秘办主任              0.75        0.09%
                                      试剂生产管理部副经
 48         欧艳苏       有限合伙人                               0.25        0.03%
                                              理
                             合计                               836.25      100.00%

          (二)深圳市益康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1       阳文雅     普通合伙人   锐普佳试剂销售总监         70.00      13.86%
      2       彭四海     有限合伙人    开源医疗副总经理          45.00       8.91%
      3       王慧翀     有限合伙人    财务中心总监助理          42.50       8.42%
      4       叶小慧     有限合伙人    商务运营部总监            37.50       7.43%
      5        殷悦      有限合伙人       销售经理               27.50       5.45%
      6        周锐      有限合伙人   客户服务中心副总监         27.50       5.45%
      7        龙畅      有限合伙人    深圳销售部经理            25.00       4.95%
      8       王晓炜     有限合伙人   POCT 产品销售经理          25.00       4.95%
      9       白建梅     有限合伙人      检验部经理              22.50       4.46%
  10          赖剑伟     有限合伙人    科路仕副总经理            22.50       4.46%
                                      客户服务中心总监助
  11          王建波     有限合伙人                              22.50       4.46%
                                              理
  12          王东秋     有限合伙人      快检部经理              22.50       4.46%
                                      科路仕技术服务部客
  13          胡建清     有限合伙人                              20.00       3.96%
                                            服经理
                                      财务中心资金资产部
  14           阳玲      有限合伙人                              20.00       3.96%
                                              主管
  15          刘永财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大区副经理         20.00       3.96%
  16           梁磊      有限合伙人     检验部副经理             20.00       3.96%
  17           蹇卫      有限合伙人    行政部司机班长            15.00       2.97%
  18          黎丽君     有限合伙人     综合部副经理             12.50       2.48%
  19          李敏玲     有限合伙人    科路仕副总经理             7.50       1.49%
                            合计                                505.00     100.00%

                                         2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深圳市瑞华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质量中心副总监,湖
  1        张启       普通合伙人   南亚辉龙执行董事、          7.50       8.67%
                                         经理
  2       胡承剑      有限合伙人    总务设备科副经理          15.00      17.34%
  3       程方明      有限合伙人   发光试剂研发部经理          5.00       5.78%
  4       黄修涛      有限合伙人      机械部经理               5.00       5.78%
  5       彭远刚      有限合伙人    设计转换部副经理           3.75       4.34%
  6       于秋萍      有限合伙人   市场技术中心副总监          3.00       3.47%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7       刘美婷      有限合伙人                               3.00       3.47%
                                         主管
  8       陈永堂      有限合伙人   设计转换部技术经理          3.00       3.47%
  9       喻代俊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技术经理            3.00       3.47%
 10       姜婷婷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副经理             3.00       3.47%
 11       刘陶旭      有限合伙人   设计转换部技术经理          3.00       3.47%
                                   试剂研发中心平台预
 12       吴力强      有限合伙人                               2.50       2.89%
                                       研组主管
 13       李璐阳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技术经理            2.50       2.89%
                                   发光试剂研发部经理
 14       杨永宏      有限合伙人                               2.50       2.89%
                                         助理
 15       林晓涛      有限合伙人    蛋白质工程部经理           2.50       2.89%
 16       程德淑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一部副经理          2.00       2.31%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17       王国松      有限合伙人                               2.00       2.31%
                                         主管
                                   试剂生产管理部副经
 18       欧艳苏      有限合伙人                               1.25       1.45%
                                           理
 19       肖容芳      有限合伙人    临床测试部副经理           1.25       1.45%
 20       蓝秋菊      有限合伙人   注册法规部经理助理          1.25       1.45%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21        郑刚       有限合伙人                               1.25       1.45%
                                         主管
 22       刘俊富      有限合伙人   产品评估部评估主管          1.25       1.45%
                                   流水线产品线应用支
 23        徐鹏       有限合伙人                               1.25       1.45%
                                         持专员
 24       邢丽阳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软件工程师           1.25       1.45%
 25        申丰       有限合伙人     国内注册部经理            1.25       1.45%
 26       裴春丽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二部经理           1.25       1.45%
 27       周丽丽      有限合伙人     国内注册部主管            1.25       1.45%
 28       黄静波      有限合伙人   仪器研发中心系统部          1.25       1.45%

                                      26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技术经理

 29       邱焕杰      有限合伙人      法务部经理               1.25       1.45%
 30       谢凌凯      有限合伙人   注册法规部经理助理          0.75       0.87%
 31       王婧涵      有限合伙人    产品支持部副经理           0.75       0.87%
 32       付振芳      有限合伙人     测试验证部主管            0.75       0.87%
                                   产品评估部评估工程
 33        田甜       有限合伙人                               0.50       0.58%
                                           师
                                   蛋白质工程部技术主
 34       阮秋莲      有限合伙人                               0.50       0.58%
                                           管
                         合计                                 86.50     100.00%

      (四)深圳市龙康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财务中心销售管理部
  1       胡卫红      普通合伙人                              12.75      15.04%
                                         主管
  2       王跃明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经理               7.50       8.85%
                                   POCT 试剂研发部经
  3        张赛       有限合伙人                               4.00       4.72%
                                          理
  4       刘长根      有限合伙人      硬件部副经理             3.75       4.42%
                                   KA 生殖产线总监助
  5        雷雨       有限合伙人                               3.25       3.83%
                                          理
  6        贺晖       有限合伙人    国际销售部副经理           2.75       3.24%
  7       邹细明      有限合伙人     软件部技术经理            2.50       2.95%
                                   质控与标准化部部门
  8       何雨禧      有限合伙人                               2.50       2.95%
                                         经理
                                   卓润生物仪器研发部
  9       王光亮      有限合伙人                               2.50       2.95%
                                         总监
 10       申国辉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一部经理           2.50       2.95%
 11        张吉       有限合伙人    产品评估部副经理           2.00       2.36%
                                   卓润生物董事长、总
                                   经理;亚辉龙咨询执
 12        何凡       有限合伙人   行董事、总经理;湖          2.00       2.36%
                                   南卓润生物执行董
                                       事、经理
 13       肖华淼      有限合伙人    设计转换部副经理           2.00       2.36%
 14       李路新      有限合伙人   项目管理组项目经理          2.00       2.36%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15        谢纳       有限合伙人                               2.00       2.36%
                                         主管
                                   客户服务中心常务副
 16       安文俊      有限合伙人                               2.00       2.36%
                                         总监

                                      2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17        刘峰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经理             2.00       2.36%
 18        朱年       有限合伙人   KA 生殖产线副总监           2.00       2.36%
                                   流通产品经营部副经
 19       廖瑞锋      有限合伙人                               1.75       2.06%
                                           理
                                   仪器生产一部、三部
 20       张运旗      有限合伙人                               1.50       1.77%
                                         经理
                                   发光试剂研发部经理
 21       龚育清      有限合伙人                               1.50       1.77%
                                         助理
 22        高勇       有限合伙人     仪器检验部经理            1.50       1.77%
                                   POCT 试剂研发部技
 23        向乐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术经理
 24        彭艳       有限合伙人    深圳销售部副经理           1.25       1.47%
 25       钱佳能      有限合伙人     区域应用部经理            1.25       1.47%
 26       徐孟亚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经理             1.25       1.47%
 27        杨霜       有限合伙人    试剂研发部工程师           1.25       1.47%
 28       刘苏贤      有限合伙人   区域应用部区域主管          1.25       1.47%
                                   POCT 生产部生产主
 29        刘晓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管
 30       张涛涛      有限合伙人    试剂推广部副经理           1.25       1.47%
 31       李宗超      有限合伙人   产品评估部评估主管          1.25       1.47%
 32       闵亮亮      有限合伙人   项目管理组项目经理          1.25       1.47%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33       刘华明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主管
                                   财务中心销售管理部
 34        陈磊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副经理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35       蒋昶宇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主管
                                   采购部国际采购副经
 36        袁芬       有限合伙人                               1.25       1.47%
                                           理
                                   市场技术中心金牌讲
 37       于大鹏      有限合伙人                               1.00       1.18%
                                           师
                         合计                                 84.75     100.00%

      (五)深圳市锦瑞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仪器制造中心总监助
  1       韩天明      普通合伙人                               8.78       0.57%
                                           理
  2       周江海      有限合伙人       董秘办主任            201.83      13.01%
                                   科路仕技术服务部客
  3       胡建清      有限合伙人                             126.36       8.14%
                                         服经理

                                      2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仪器工程部仪器结构
  4      夏星星       有限合伙人                             114.08       7.35%
                                         工程师
  5       高勇        有限合伙人    仪器检验部经理           105.30       6.79%
  6       汪珊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经理            77.22       4.98%
                                   质量中心副总监,湖
  7       张启        有限合伙人   南亚辉龙执行董事、         71.96       4.64%
                                         经理
                                   市场技术中心金牌讲
  8      于大鹏       有限合伙人                              70.20       4.52%
                                           师
  9       朱年        有限合伙人   KA 生殖产线副总监          61.43       3.96%
                                   仓储物流部仪器仓库
 10      马建平       有限合伙人                              59.67       3.85%
                                           主管
                                   卓润生物董事长、总
                                   经理;亚辉龙咨询执
 11       何凡        有限合伙人   行董事、总经理;湖         52.65       3.39%
                                     南卓润生物执行董
                                         事、经理
 12       王璐        有限合伙人    销售区域大区经理          52.65       3.39%
 13      唐琼花       有限合伙人   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         49.14       3.17%
 14      宫翊君       有限合伙人      市场部主管              45.63       2.94%
 15      钱佳能       有限合伙人    区域应用部经理            35.10       2.26%
 16      幸金玲       有限合伙人   供应链中心总监助理         35.10       2.26%
 17       应欣        有限合伙人   区域应用部大区主管         35.10       2.26%
                                   国际应用与技术支持
 18       余屹        有限合伙人                              35.10       2.26%
                                       部副经理
 19       刘捷        有限合伙人   采购部仪器采购经理         35.10       2.26%
 20       郑亮        有限合伙人   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监         35.10       2.26%
                                   质控与标准化部部门
 21      何雨禧       有限合伙人                              28.08       1.81%
                                         经理
 22      付振芳       有限合伙人    测试验证部主管            24.57       1.58%
                                   国内客服部大区客服
 23       黄飞        有限合伙人                              21.06       1.36%
                                         副经理
 24       贺晖        有限合伙人    国际销售部副经理          21.06       1.36%
                                   采购部国际采购副经
 25       袁芬        有限合伙人                              21.06       1.36%
                                           理
 26      李宗银       有限合伙人   区域应用部区域主管         17.55       1.13%
                                   仪器生产一部、三部
 27      张运旗       有限合伙人                              14.04       0.90%
                                         经理
 28      刘陶旭       有限合伙人   设计转换部技术经理         14.04       0.90%
                                   蛋白质工程部技术主
 29      阮秋莲       有限合伙人                              10.53       0.68%
                                           管

                                      2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类型              任职情况                               出资比例
                                                                          (万元)
 30          于秋萍        有限合伙人          市场技术中心副总监             10.53          0.68%
 31          张宇凤        有限合伙人           试剂工程部经理                    8.78       0.57%
 32          符锋          有限合伙人           试剂生产三部主管                  8.78       0.57%
 33          余波          有限合伙人           区域市场部副经理                  8.78       0.56%
 34          王天时        有限合伙人            市场部副经理                     7.02       0.45%
                                               POCT 试剂研发部技
 35          向乐          有限合伙人                                             7.02       0.45%
                                                    术经理
 36          钟涛          有限合伙人           物料质量部主管                    7.02       0.45%
                                               发光试剂研发部技术
 37          蒋昶宇        有限合伙人                                             5.27       0.34%
                                                     主管
 38          李路新        有限合伙人          项目管理组项目经理                 5.27       0.34%
 39          王文杰        有限合伙人          亚加达研发部副经理                 3.51       0.23%
                              合计                                         1,551.42        100.00%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400.0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
4,100.0000 万股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数的比
例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占比           数量(万股)        占比            (月)

一、限售流通股
   胡鹍辉             15,868.7060       43.60%            15,868.7060       39.18%               36
  普惠投资             3,317.9300        9.12%             3,317.9300        8.19%               36
      何林             1,445.5000        3.97%             1,445.5000        3.57%               12
睿耀投资(有
                       1,249.6750        3.43%             1,249.6750        3.09%               12
  限合伙)
华德赛(有限
                       1,170.7500        3.22%             1,170.7500        2.89%               36
    合伙)
   何石琼              1,120.0000        3.08%             1,120.0000        2.77%               12
红土医疗(有
                        962.5000         2.64%              962.5000         2.38%               12
  限合伙)
   彭少楷               962.5000         2.64%              962.5000         2.38%               12
礼瑞投资(有
                        910.0000         2.50%              910.0000         2.25%               12
  限合伙)


                                                  3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占比           数量(万股)        占比        (月)

   姚逸宇          763.2240         2.10%              763.2240         1.88%           12
益康华(有限
                   707.0000         1.94%              707.0000         1.75%           36
    合伙)
瑞智炜格(有
                   700.0000         1.92%              700.0000         1.73%           12
  限合伙)
海赢基金(有
                   700.0000         1.92%              700.0000         1.73%           12
  限合伙)
新建元创投
                   700.0000         1.92%              700.0000         1.73%           12
(有限合伙)
    张波           542.5000         1.49%              542.5000         1.34%           12
   深创投          542.5000         1.49%              542.5000         1.34%           12
国药投资(有
                   402.5000          1.11%             402.5000         0.99%           12
  限合伙)
前海母基金
                   350.0000         0.96%              350.0000         0.86%           12
(有限合伙)
  合鑫投资         350.0000         0.96%              350.0000         0.86%           12
    程前           332.4650         0.91%              332.4650         0.82%           12
   夏福臻          315.0000         0.87%              315.0000         0.78%           12
  广东红土         315.0000         0.87%              315.0000         0.78%           12
赛富动势(有
                   306.2500         0.84%              306.2500         0.76%           12
  限合伙)
赛富璞鑫(有
                   306.2500         0.84%              306.2500         0.76%           12
  限合伙)
  红土孔雀         210.0000         0.58%              210.0000         0.52%           12
嘉信元德(有
                   192.5000         0.53%              192.5000         0.48%           12
  限合伙)
誉瀚投资(有
                   175.0000         0.48%              175.0000         0.43%           12
  限合伙)
苏穗管理(有
                   175.0000         0.48%              175.0000         0.43%           12
  限合伙)
   朱伟华          175.0000         0.48%              175.0000         0.43%           12
   肖育劲          175.0000         0.48%              175.0000         0.43%           12
锦瑞康(有限
                   154.7000         0.43%              154.7000         0.38%           36
  合伙)
  坪山红土         140.0000         0.38%              140.0000         0.35%           12
瑞华健(有限
                   121.1000         0.33%              121.1000         0.30%           36
  合伙)
龙康盛(有限
                   118.6500         0.33%              118.6500         0.29%           36
  合伙)
    石伟           105.0000         0.29%              105.0000         0.26%           12


                                             3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占比            数量(万股)         占比        (月)

      宋永波               87.5000        0.24%                87.5000          0.22%           12
      庞世洪               87.5000        0.24%                87.5000          0.22%           12
      周亚辉               52.5000        0.14%                52.5000          0.13%           12
       尹金                35.0000        0.10%                35.0000          0.09%           12
      龚伟斌               35.0000        0.10%                35.0000          0.09%           12
圣祁投资(有
                            8.0500        0.02%                  8.0500         0.02%           12
  限合伙)
      李晓芳                7.7000        0.02%                  7.7000         0.02%           12
      魏道舜                4.5500        0.01%                  4.5500         0.01%           12
     中证投资                                                 205.0000          0.51%           24
亚辉龙资管计
                                 -              -             410.0000          1.01%           12
划
网下摇号抽签
                                 -              -             171.7003          0.42%              6
限售股份
小计                 36,400.0000     100.00%                37,186.7003       91.82%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期股份                     -              -            3,313.2997         8.18%              -
小计                             -              -            3,313.2997         8.18%              -
合计                 36,400.0000     100.00%                40,500.0000       100.00%              -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月)
 1                 胡鹍辉                       15,868.7060               39.18%                36
        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
 2                                                  3,317.9300            8.19%                 36
                限公司
 3                  何林                            1,445.5000            3.57%                 12
        嘉兴睿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                                                  1,249.6750            3.09%                 12
              (有限合伙)
        深圳市华德赛投资咨询合伙
 5                                                  1,170.7500            2.89%                 36
            企业(有限合伙)
 6                 何石琼                           1,120.0000            2.77%                 12
 7                 彭少楷                            962.5000             2.38%                 12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
 8      (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红                     962.5000             2.38%                 12
        土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
                                                    3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月)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礼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苏州礼瑞股            910.0000        2.25%              12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姚逸宇                     763.2240        1.88%              12
               合计                      27,770.7850      68.58%                -

       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100 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12%,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40,500.00 万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1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获配

金额 91,323,400.00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2)中信证券亚辉龙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交所科创板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中证投资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2、跟投数量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 5%,获配股份数量为 205.0000 万
股,获配金额 30,340,000.00 元。

       3、限售期限



                                          3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及参与规模

     2020 年 9 月 9 日,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科创板 IPO 战略配售的议
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拟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的 1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已设立亚辉龙
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总规模的 10.00%,
即 410.0000 万股,获配售金额 60,983,400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截至本上
市公告书刊登之日,亚辉龙员工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亚辉龙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9 月 30 日

     募集资金规模:164,012,000.00 元

     认购资金金额:60,983,400 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410.0000 万股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

     参与人员姓名、职务与持有比例:



                                       3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是否为上
       战略配售对象                              资管计划份
序号                           职位                           认购金额(元)   市公司董
          姓名                                   额持有比例
                                                                                 监高
 1       安文俊       客户服务中心常务副总监       3.79%        6,220,000.00      否
 2       曹永娟         科路仕常务副总经理         2.46%        4,040,000.00      否
                      销售区域副总经理、大德昌
 3       高晨燕                                    3.90%        6,400,000.00      否
                              龙董事
 4       龚伟斌          仪器制造中心总监          2.93%        4,800,000.00      否
 5       韩天明        仪器制造中心总监助理        2.68%        4,400,000.00      否
                      监事;卓润生物董事长、总
                      经理;亚辉龙咨询执行董
 6        何凡                                     2.63%        4,320,000.00      是
                      事、总经理;湖南卓润生物
                          执行董事、经理
 7       黎霭麒           人力资源部总监           3.07%        5,040,000.00      否
 8       李敏玲           科路仕副总经理           2.37%        3,880,000.00      否
 9        李伟           国际营销中心总监          2.61%        4,280,000.00      否
 10      李晓芳             总裁办主任             3.76%        6,160,000.00      否
                      试剂制造中心试剂总工程
 11      马晓雯                                    2.32%        3,800,000.00      否
                                师
 12      庞世洪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93%       11,360,000.00      是
                      自免事业部总监、营销副总
 13       彭娟                                     1.89%        3,100,000.00      否
                               经理
                      副总经理、试剂研发中心总
 14      钱纯亘                                    9.66%       15,840,000.00      是
                                监
 15       申丰            国内注册部经理           2.24%        3,680,000.00      否
 16      宋永波          副董事长、总经理          5.49%        9,000,000.00      是
 17       王刚          试剂研发中心副总监         2.61%        4,280,000.00      否
 18      王光亮       卓润生物仪器研发部总监       4.47%        7,326,000.00      否
 19      魏道舜          试剂制造中心总监          4.15%        6,800,000.00      否
 20      夏福臻           董事、副总经理           1.46%        2,400,000.00      是
                      副总经理、仪器研发中心总
 21      肖育劲                                    4.39%        7,200,000.00      是
                        监、亚加达执行董事
 22      于秋萍         市场技术中心副总监         3.29%        5,400,000.00      否
 23      张福星         仪器研发中心副总监         7.25%       11,886,000.00      否
                      质量中心副总监,湖南亚辉
 24       张启                                     4.07%        6,680,000.00      否
                         龙执行董事、经理
 25       郑亮          国际营销中心副总监         2.51%        4,120,000.0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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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是否为上
       战略配售对象                                资管计划份
序号                               职位                         认购金额(元)   市公司董
           姓名                                    额持有比例
                                                                                   监高
 26       郑燕萍         试剂制造中心总监助理        1.46%        2,400,000.00      否
 27        朱年              KA 生殖产线副总监       3.12%        5,120,000.00      否
 28        祝亮              试剂研发部总监助理      2.49%        4,080,000.00      否
                      总计                          100.00%     164,012,000.00
 注:亚辉龙员工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上述参与对象中,宋永波、夏福臻、肖育劲、钱纯亘、庞世洪为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其余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限售期限

       亚辉龙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亚辉龙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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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4,100.00 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4.80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31.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
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4.58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0.46 元/股(以 2020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23 元/股(按 2020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大华验
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 6,546.56 万元。根据“大
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4,368.96
审计和验资费用                                                         1,005.66
律师费用                                                                593.31


                                      3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90.57
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88.06
合计                                                                     6,546.56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4,133.44 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28,688 户

       十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4,100.00 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15.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15%。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4,395,000 股,其中网下投资者
缴款认购 24,395,000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0 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455,000
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0,446,218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8,782 股。本次发
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8,782 股。

       十三、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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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221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

读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3 月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以及合并

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公司 2020 年 1-3 月和 2021 年 1-3 月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

意。



    一、2021 年 1-3 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情况(%)
流动资产(万元)                           76,329.99              79,387.99                 -3.85
流动负债(万元)                           55,863.31              52,055.15                  7.32
总资产(万元)                            139,575.97             132,342.23                  5.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55                41.97                  0.5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2.63                42.27                  0.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80,529.76              76,779.15                  4.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21                 2.11                  4.74
(元/股)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3 月      变动情况(%)
营业总收入(万元)                         23,556.46              12,701.40                 85.46
营业利润(万元)                             4,368.27                 87.49           4,892.88
利润总额(万元)                             4,332.18               -255.6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766.49                -70.3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475.56               -144.23                     /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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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0        -0.00                   /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9        -0.12                4.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
                                            4.42         -0.25                4.67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518.96      1,891.29            -72.5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0.05             -80.00
(元)
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两期数的差值。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9,575.97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5.4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80,529.76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了 4.8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为 42.63%,与上年末相比增加了 0.36 个百分点。公司
资产总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资产负债结构整体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比增长 85.46%,一方面由于去年同期
受新冠疫情影响,终端医疗机构检测需求有所下降使得同期收入规模较小;另一
方面系公司自产业务收入持续增长,驱动公司业绩增长,故利润总额、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主要业绩指标较同期实现大幅增长。

    2021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18.96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72.56%,主要系 2021 年 1-3 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较多。

    二、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主要原材
料的采购渠道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类
型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40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本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营业部            757574778979
   2                广发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9550880007069900815
   3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755929813410608
   4               中信银行深圳红树湾支行          8110301013500574338
   5                交通银行深圳香洲支行          443066065013003485317

       除此之外,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
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上市公告
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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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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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5 层

     联系电话        : 010-6083 4906

     传真号码        : 010-6083 3083

     保荐代表人      : 孙炎林、王栋

     联系人          : 孙炎林

    中信证券为亚辉龙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孙炎林: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负责或参与了卫信康 IPO、金域医学 IPO、华海药业非公开、科信技术 IPO、
可立克 IPO、广药白云山重大资产重组、通富微电非公开、广发证券 2012 年公
司债等项目。

    王栋: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方
正电机、陕天然气、新国都、恒泰艾普、海思科、天顺风能、海南橡胶、海宁皮
城、海天味业、灵康药业、步长制药、卫信康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和塞力斯非公
开发行项目。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
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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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
行监管函[2012]551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
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认为:发行人具备《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
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
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
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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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减
持意向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鹍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鹍辉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
称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人持有的
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
的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
规划、公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董事任期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本人于董事岗位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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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
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
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
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2、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普惠投资承诺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普惠投资承诺:

    “(1)自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自本次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上述前款。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
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
定。

    (4)本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
开转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的
减持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
划、公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公司在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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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公司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
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
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亚辉
龙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华德赛(有限合伙)、益康华(有限合伙)、瑞华健(有限合
伙)、龙康盛(有限合伙)、锦瑞康(有限合伙)承诺

    公司股东华德赛(有限合伙)、益康华(有限合伙)、瑞华健(有限合伙)、
龙康盛(有限合伙)、锦瑞康(有限合伙)承诺:

    “自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
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
果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
伙企业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宋永波承诺

    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宋永波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
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7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②本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
他规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
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
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
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
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5、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夏福臻承诺

    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夏福臻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应遵守华德赛(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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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伙)作出的有关承诺。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
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②本人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
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核
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②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
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累
积使用;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
的其他规定。

    (7)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
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
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
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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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8)本人配偶周密在本次发行前间接持有的亚辉龙股份与本人持有的股份
同样遵守上述承诺。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6、公司股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肖育劲承诺

    公司股东、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肖育劲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
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
本人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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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6)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核
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②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
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累
积使用;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
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本人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
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
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7、公司股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庞世洪承诺

    公司股东、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庞世洪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应遵守华德赛(有限合伙)作出的
有关承诺。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时,本
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5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
本人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
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
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
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
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
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8、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钱纯亘承诺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钱纯亘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应遵守华德赛作出的有关承诺。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5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行价格时,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股票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
本人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
定。

    (6)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核
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②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
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累
积使用;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
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本人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
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
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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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9、公司未持股董事周伊、章顺文、王斌、刘登明承诺

    公司未持股董事周伊、章顺文、王斌、刘登明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以及下述延长期限内,本
人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票,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时,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股票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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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董事任期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本人于董事岗位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董事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
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
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
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
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公司监事阳文雅、何凡、叶小慧承诺

    公司监事阳文雅、何凡、叶小慧承诺:

    “(1)对于本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以及下述延长
期限内,本人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时,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股票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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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监事任期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本人于监事岗位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期、如实向公司
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
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定可以卖出本人
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好有关买卖公司
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公司副总经理何定良承诺

    公司副总经理何定良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应遵守华德赛(有限合伙)作出的
有关承诺。

    (2)自本次发行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时,或者本次发行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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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价格时,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股票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3)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
确定。

    (4)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非公开转
让、配售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在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的减持公
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所的规定限制,并将综合考虑自身财务规划、公
司稳定股价的目的、资本运作及长远发展的需求,进行合理减持。

    (5)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进一步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②
本人于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6)本人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及/或持有公司股票期间,应当按规定定
期、如实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但如因公
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在新买入或者按照规
定可以卖出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并配合公司做
好有关买卖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龙所有,
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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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承诺:

    “自亚辉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 12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亚辉
龙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亚辉龙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本人将向亚辉龙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本次发行后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经制定了
本次发行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承诺如下:

    1、启动条件

    公司本次发行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以下简称“启动条件”),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在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且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
项或多项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1)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回购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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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前或实施期间内,如构成下列停止条件之一,则将停
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相关措施不得停止的除外:
(1)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
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
约收购义务;(3)各相关主体在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
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4)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形。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若再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则再次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3、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上述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将及时按顺序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拟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
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
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应在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公司回购股份

    ①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
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②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
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求。

    ③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公司应
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草案)》规
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定的除外,以下同)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
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

    ④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
案时投赞成票。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司应敦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按照其出具的承诺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义务。

    ⑤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作出决议。授权议案及股东
大会决议中明确授权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方案
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
承诺就审议该等回购股份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或表决权)。

    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
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⑦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应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要约的方式回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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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总额;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但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10%。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提高;公司单一
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
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债券募集的资金、发行普通股取
得的超募资金、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合法资金回购股份。

    ⑧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审慎制定、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应当与公司的实
际财务状况相匹配。

    ⑨公司回购股份,将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
防范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者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利益输送。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①触发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股份回购
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且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和/或控股
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在符合上述第 1 项规定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启动条件触发
10 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
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
前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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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增持公司股票。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自公司上市后
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2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
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50%;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的 100%。

    当上述 1)、3)两项条件产生冲突时,优先满足第 3)项条件的规定。

    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①触发启动条件,但公司无法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股份回购
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方案时,则启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但应
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在符合上述第 1 项规定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启动条件触发
10 个交易日内,将其拟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持股数区间、
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完成时效等)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增持开始
前 3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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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
(如有)合计金额的 20%;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
的资金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
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 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 100%。

    ④公司在本次发行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
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5)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同时采取多项措
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实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履行其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4、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该等单位及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
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
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
诺,则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
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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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本
次发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如公司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存在欺诈上市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胡鹍辉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人与相关主体将及时提出赔偿预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并在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如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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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遵从该等规
定。”

    4、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的声明和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
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华审
字[2021]002214 号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74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
核字[2021]001747 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746 号主要税种
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748 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
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
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君合律师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
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
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中水致远承诺:“本公司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的京都中新评报字(2015)第 0074 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

                                    6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与回购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胡鹍辉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胡鹍辉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可能降低,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产规模和资金
实力将得到增强。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从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
间,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
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
薄的风险。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提升研发技术和优化营销
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
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提升股东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
薄,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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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提升研发技术和优化营销体系,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坚持自主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不断丰富
和完善产品种类,提升研发技术水平。同时公司将以现有的营销体系为发展基石,
通过一流的技术产品优势,以及不断优化的销售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强品牌影
响力,实现客户数量和质量的同步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培育和开拓海外
市场,以领先技术和优秀产品为基础,充分发挥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协同优势,促
进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

    (2)加强内部控制和人才建设,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经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未来将进一步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内
控制度持续有效实施。同时,公司将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算管理,精细化
管控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此外,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
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发挥员工的创
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促进长期稳定
健康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
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
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
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
设,充分调动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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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
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证生产线投产后
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
预期效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为本次发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此议案进一
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及比例,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规划》,对本次发行后三年的利润
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
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

                                    6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利润分配原则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2)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3)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4)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 1 次利润分配,
于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 2 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
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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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配,并在股东大会通过后 2 个月内进行。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
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
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该进行现金分配,在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金分配: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②公
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除外);⑤未出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的不适宜分配利润的
其他特殊情况。

    重大资金现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
购买设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或(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
备、购买土地或其它交易事项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20%。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制定分配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
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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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5)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草案)》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6)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
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
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3、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意见,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


                                    7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草案)》
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
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 2/3 以上的
表决权通过。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方式,就相关政
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5、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制定的包括三年利润分配计划在内
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规定和政策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相关条款,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7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暨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
务和责任。若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
券监管机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披露
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
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承
诺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

    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
式向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
资或津贴。

    2、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
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
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开
道歉;②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④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
诺事项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⑤自
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会向公司要求增加本人
的薪资或津贴。

                                     7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
能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承
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同意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
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公
开道歉;②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权益;③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所获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
及其他股东进行赔偿;④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
人不会向公司要求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
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时,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通过公司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及股东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八、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出具《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承诺截至
该专项承诺函出具日: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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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中信证券以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其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投资其他主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穿透后持
股比例极低,该等间接投资行为系相关投资主体所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并非上
述主体主动对发行人进行投资;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九、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上述公开承诺内容及未能
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责任主体作出的上述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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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之盖章页)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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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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