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755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 606,800,0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1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31,212.00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3,417.00 3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8,682.00 8,68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73,311.00 73,311.00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133.44 万元,低于《深圳市亚 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 73,311.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 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31,212.00 31,212.00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13,417.00 13,417.00 3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8,682.00 8,682.00 8,68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822.44 总计 73,311.00 73,311.00 54,133.44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 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投资。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 11,868.9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1 研发中心升级及产能扩充项目 31,212.00 9,286.96 9,286.96 2 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3,417.00 967.86 967.86 3 营销体系建设与品牌推广项目 8,682.00 1,614.17 1,614.17 合计 53,311.00 11,868.99 11,868.99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68.99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深 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422 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及调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 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68.9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 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 3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认为: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 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 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 筹资金已出具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422 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868.9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8422 号《深 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 4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事项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 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