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08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并以授予
价格 16.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3.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披露的《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