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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 1,8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3日下发《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725.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530.8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38,194.6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0日出

具“天健验(2020)36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38,194.63 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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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081.63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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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25,866                25,866

 2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47                 3,247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000                 3,000

                   合计                          32,113                 32,113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6,081.6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为 1,8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6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额募

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

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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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 1,800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

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

                                     3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
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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