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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0-00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
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下发《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
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
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13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4,725.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530.8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 9 月 10 日出具“天健验(2020)3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9 月 15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1
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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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25,866          25,866

 2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47           3,247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3,000           3,000

                   合计                       32,113          32,113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公司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
的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业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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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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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
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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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海德曼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浙海德曼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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