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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海德曼: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0-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浙海德曼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8 号)核准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3.1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725.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530.87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94.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
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                                  环评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                                    文号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高端数控机床
 1                      25,866.00      25,866.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扩能建设项目
                                                   2018-331021-34-03-084209-000)   25 号
        高端数控机床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   玉环建
 2      研发中心建设     3,247.00       3,247.00         信息表(项目代码:       〔2019〕
            项目                                   2018-331021-34-03-097410-000)   24 号
        补充流动资金
 3      及偿还银行       3,000.00       3,000.00                 -                   -
            贷款
         合计           32,113.00      32,113.00                 -                   -


           三、前次授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

           四、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按照董事会决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经核查,公司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17 亿元购
       买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致使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 1,700 万元。鉴于以上超出额度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出于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且超额部分的
       资金将于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收回,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及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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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
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五、本次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额度及期限

    董事会拟将 2020 年 9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 2 亿元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及
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
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
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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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浙海德曼本次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浙海德曼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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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莉               叶云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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